200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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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沈阳中院直面疾症整改三个月

本报记者 程刚

  “沈阳市两级法院干警的思想受到极大的震动。领导班子面临着空前的思想和工作压力,法院的工作面临着空前的信任危机和严峻局面。”一份报告这样形容“沈阳中院报告未通过事件”在法院内部带来的震撼。

  4月底,原沈阳市人事局局长丁仁恕调任沈阳市中院代院长。沈阳中院开始了为期3个月的全面整改。

  2月份的人代会上,代表们尖锐地指出了法院工作的四大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好,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审判队伍不够整齐,整体素质不高;办案质量低,有的案件判决不公;执行工作缺乏力度,许多案件迟迟不能执行完结。这也是促使代表们按下否决按钮的最根本原因。

  “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对此事这样批示。

  丁仁恕在上任后第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向新组建的领导班子提了四点要求:“多学习,少应酬,慎交友,用好权。”从5月份开始,中院恢复了一度中断的院长接待日。

  新班子组成后讨论的第一个文件是《严肃纪律的七条禁令》和《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办法及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实施细则》。5月12日,中院自出台“七条禁令”以来首次自曝“家丑”,公开处理8名“犯禁”干警。其中,原中院审监庭一位副庭长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审判长职务。中院督查办一名副主任和沈河区法院一名领导,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检查指导工作时,中午在食堂就餐饮酒,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

  过去被当成“晾衣绳”的禁令和错案追究制度真正变成了“高压线”,法院内部很快就感受到了全面整改带来的巨大震动。3个月整改期间,全市法院有15名违法审判的责任人和12名违反纪律规定的干警法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和通报批评,有1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代表们提出的案件审理久拖不结和执行工作缺乏力度的问题,从5月10日到7月末,沈阳市两级法院集中清理超审限案件近两万件。积压的执行案件清理了73.3%。沈阳中院多年来第一次实现了执行案件收、结案的基本平衡。

  法院还编发《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将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们汇报;规定正、副院长凡到基层法院必须到所在区、县(市)人大走访,约见人大代表听取意见。

  8月9日,代院长丁仁恕将在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中院整改情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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