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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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伙翻供也白搭
副庭长雇凶杀人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陈强)福建省霞浦县法院刑庭原副庭长刘建斌雇凶杀人一案最近有了结果。刘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被宁德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5月,身穿法官服的刘建斌因指使他人砍伤霞浦县文化局局长温知住而进入警方视野。警方在侦查过程发现,刘竟然还有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等不法行为。刘和他的同伙被捕后在看守所进行了串供(见本报6月27日报道《串供信令人吃惊》)。

  尽管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一点都不认账,他的同伙也以受警方刑讯逼供为借口而在法庭上集体翻供,但一审法院认为,“翻供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各被告人并未提供被警方刑讯逼供的证据。

  一审法院认为,刘建斌身为法官,因对被害人温知住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满,竟指使他人持刀、枪报复温知住身体致轻伤;单独或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共4次无故殴打8人,属情节恶劣;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刘建斌为主纠集并指使他人对被害人进行伤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从重处罚。

  刘的6个同伙也分别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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