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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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给法官送礼为由骗了16万
不法分子被公安机关逮捕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记者崔丽)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山东省无业人员宋荣祥,以给法官送礼为由骗取被执行人16万元人民币,日前被北京公安机关逮捕。

  据了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时,发现北京长城瑞光给水机有限公司长期拖欠法院数起生效判决的债务执行,总额近4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在外逃债。今年6月13日,经多方查找,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炯德予以司法拘留。

  宋荣祥冒充武警交通指挥部现役军人来到法院,自称是金炯德的表弟,要求法院工作人员解除对金炯德的拘留,公然表示要“送”4万元现金。法院人员与被执行单位取得联系,得知宋荣祥曾找到该公司,自称认识金炯德,且与法院关系很好,可以帮忙疏通关系,放言已和法官协商好,“只要公司拿出16万元,法院立即放人。”

  长城瑞光公司相信了宋荣祥的谎言,将筹措到的16万元交给宋荣祥。宋收钱后欺骗长城瑞光公司:“钱款已送给法官,法院下午放人。”由于金炯德没有被提前释放,引起了长城瑞光公司的怀疑,并向其追索钱款。宋荣祥恐事情败露,就威胁该公司“如再提起这事就让金炯德死在里面”。然而纸包不住火,朝阳区人民法院将行骗的宋荣祥移送公安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社会上确有一些不法之徒,以认识办案人员能疏通关系为由,骗取当事人的钱财。此类丑恶行径,不仅毁损法院和法官形象,使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背上黑锅,而且还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与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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