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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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时评】
裁减“农口”的危险思路

陈杰人

  8月1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报道了某县改革出现反复的故事。前几年,该县实行县级机构改革,将涉及农业的部门,如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产局等实行撤、并,组成县农业工作委员会。在此期间,为了实现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减少财政负担的目的,该县还实行了被撤并部门的原有人员三分之一保留、三分之一转为向农民提供有偿服务、三分之一分流出去的措施。

  笔者见过了太多的类似“改革”:一些县市在急于改革的心理负担促使下,最先做的就是撤并裁减涉农机构和部门。之所以总是选择农业部门作为“第一刀”,有着现实的原因和思想认识的因素。

  首先,在县市政府所辖的各部、办、委、局中,农业部门的权力最小,所能谋取的利益相应地就不如其他部门。在现实中,很少有人会主动选择到农业部门工作,同时也极少有人愿意主动离开诸如税务、公安等“肥差”。选择农业部门作为改革的突破口,阻力最小。

  其次,农业部门的工作往往需要向政府伸手要钱,而不能给政府财政带来更多的利益。相对而言,那些非农部门要么能为财政收税,要么能为财政带来大量罚没收入。将花钱的“无底洞”砍掉几个,何乐而不为呢?

  第三,由于农业部门的同志大多习惯于向农民提供服务,因此掌握了一定的实用技能,如果将这些人“分流”,便于他们自寻生路。而如果将那些缺乏服务的意识和技能的人分流出去,就很难找到自己重新奋斗的天空。如此而言,“分流”农口战线的同志属于“老实人好打发”。

  从思想认识的根源看,由于一些人存在重工商轻农牧的思想,一提改革和发展经济,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搞活流通,兴办企业,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中国十多亿人口赖以生存的根本———农业。因此,弱化农业职能部门的改革就自然而然地端上了桌面。

  事实上,弱化农口机构有着相当大的不合理性和害处。

  我们知道,重视和加强农村和农业工作,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贯和基本的方略,也是我国现实状况所需要的。要真正实现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视和加强,不光需要思想认识上的提高,更需要实际行动,比如,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强为农民服务的力度。因此,政府财政理应负担这些方面的支出。对农口部门的人员力量和财政支出的安排,应当符合重视和加强农村工作的要求。

  也许有人会说,将农口战线的人员分流出去搞有偿服务,有助于用市场机制来推动涉农服务业的发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种观点很正确,但是,提倡者忘记了一件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农民以前所获得的服务是无偿的,而“改革”后却要为此付出代价。在目前从事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生产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农民是否有接受这种有偿服务的积极性,会不会反而产生负担加重的想法?

  客观地分析,县市的机构改革非改不可,但是,在改革之前,改革者需要做的事情是认真分析机构臃肿的原因。依笔者多年来农村基层工作的经验,机构臃肿的表现之一不是农业部门的臃肿,而是“肥差”部门的膨胀。对照《公务员条例》就能发现,地方上的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的人员配置大都不符合规定。一些乡镇和局的工勤人员甚至占了全体人员的多数,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比例。所以,真正需要精简的,是这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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