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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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金龙”:经营者悄悄持大股

章轲

  3年前由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苏州机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州共同投资生下的“儿子”———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苏金龙”),如今却差点惹得父母“反目成仇”。

  6月下旬,“苏金龙”通过增资扩股使10个自然人持股比例达到相对控股地位。7月18日,惊闻此讯、深感自己被“踹了一脚”的第一大股东厦门金龙联合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认定此举不符合法律,要求将“苏金龙”股权结构恢复原状。但苏州机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不认同,站在了“儿子”一方。一场股权与经营权之争就此拉开序幕。

  第一大股东突然换成了“经营骨干”

  6月22日,“苏金龙”出台了“厦门金龙联合公司、苏州金龙公司经营骨干以现金出资对苏州金龙公司增资”的决议。

  根据这项决议,10个经营骨干出资额达2000万元,从而使“苏金龙”注册资本从2800万元增加到4800万元,股权结构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原厦门金龙联合公司4方股东———北京华能综合利用开发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创兴公司(原由台商叶同持有)持股比例由70%降为40.83%,苏州机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0%降为17.5%,而新增加的10个自然人持股比例高达41.67%。

  值得注意的是,“苏金龙”如此增资扩股,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各方股东却表示并不知情。据股东之一、厦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位高层管理人员透露,厦门汽车、创兴公司和东风汽车公司是分别在6月底、7月初才获知此事的。而此前,“苏金龙”的增资扩股工作已基本收尾。

  令人不解的是,6月22日“苏金龙”已办完验资手续,但直到6月29日,厦门金龙联合公司的员工才接到交钱通知。

  据透露,在获知“苏金龙”增资扩股一事后,厦门汽车、创兴公司有关人员受各方股东委托,曾多次到厦门金龙联合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原金龙联合公司代总经理陈江峰(10个自然人之一)最初声称并不知晓,后来表示自己没有向股东报告的责任。

  7月3日上午,厦门金龙联合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温良(10个自然人之一)出具了一份《紧急通知》,让“苏金龙”有关董事“在未经董事会授权之前,不得在有关股权转让文件上签字”。

  7月3日,厦门汽车以股东名义向陈江峰发出《紧急质询函》,要求陈于7月5日备齐相关文件资料,将事件经过书面报送各方股东。但这一要求遭到陈的拒绝。无奈,金龙联合公司的股东们只好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有关资料。

  第二大股东“当机立断”

  8月3日,“苏金龙”二股东苏州机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董事长何建中发来信函。

  信函称,“苏金龙”的股权变化,“有利于提升职工的凝聚力和主人翁精神,形成一种无形的生产力;有利于金龙体系内员工的大家庭精神和一体化协作精神”。为此,苏州机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当机立断采取了认同的态度”。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二股东在发给大股东的这封函件上,用上了一般函件中绝少看到的字眼———“任何同室操戈的行为都不是我司和贵司高耗费精力的所在”(原文如此)。

  “我们没想到矛盾已经激化到这样一种程度。”8月6日,厦门金龙股东方一位知情人士对笔者说,“在此之前,厦门金龙联合公司董事会一直希望与苏州机械公司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

  这位人士称,早在7月23日,金龙联合公司就给苏州机械公司及其董事长葛维玲发去两份信函,一封是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提议”;一封是“董事会意见”。

  据透露,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在“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提议”中认为:“在我方法定代表人未获通知的情况下,陈江峰擅自以股东代表的身份参加所谓的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导致公司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章程被修改,我方在公司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董事会意见”的态度十分明确:“我方董事会认为,这次股东会的召开不符合法律程序,是一次‘非法’的股东会议”,要求“将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恢复原状”。

  然而,对于股东会合不合法,二股东有自己的看法。苏州机械公司的回函中称:“苏州金龙公司于6月7日按照法定程序已经完成了股权变化的工商登记。”“苏州金龙公司新的股东会的形成经过了正常、合理的法定程序。”但苏州机械公司没就其合法性问题阐明理由。

  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律师白劭翔此间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苏金龙”所谓的职工持股是不合法的。理由是:

  第一,没有依法改组为股份公司;

  第二,持股的职工并非全是“苏金龙”的职工,而涉及许多厦门金龙联合公司的职工,不符合国家体改委的有关规定。由于金龙联合公司的8位高层管理人员持有“苏金龙”的股份,产生了关联交易的问题,可能造成厦门金龙联合公司的利润流向“苏金龙”,给广大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第三,没有成立职工持股会,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投资者沦落成了“祥林嫂”

  7月18日,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召开董事会。东风汽车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厦门金龙联合公司新任董事长何建中表示:“陈江峰无权作为金龙联合公司的股东代表,更无权代表公司行使股权转让协议。”

  厦门员当公司(年初,台商叶同已经将自己持有的股份全额转让给厦门员当公司)委派代表、厦门金龙联合公司新任总经理沈伟也对此表示不满:“增资扩股对企业来说是一件大事。6月5日,厦门金龙董事会曾召开会议,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把这件事拿到会上?”

  从表面上看,“苏金龙”之争表现为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反对“苏金龙”推行员工持股。但事实上,就员工持股一事,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及其董事会也表示赞成。双方的分歧在于,厦门金龙认为,“苏金龙”瞒着其各方股东改变了股权结构,损害了股东的合法利益。

  在这次股权变动中,苏州机械公司的股份也由30%降为17.5%。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尽管股比减小了,但考虑到这样做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惜作出股比下降(的决定),(以)破除眼前一事一处之得失。“只有金龙汽车的蓬勃发展才是每一个股东期望的归宿,才是财务、精力、人力付出的最理想归宿”。

  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党支部负责人叶彪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我们向来注重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赞成合法的职工持股。比如说,通过合法程序,厦门金龙联合公司和苏州金龙公司的职工可分别持有各自公司的股份。但苏州金龙公司此举是真正调动职工积极性吗?为什么他们事先不告知方案,让职工有起码的知情权?为什么上午通知,下午就要交款?为什么不为职工履行相关手续?由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去持有子公司的股份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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