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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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企业:不改不行了
――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系列报道之一

本报记者 原春琳

  编者按 高校校办产业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改制的呼声越来越高。不改制,大学不可能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不改制,现有的校办企业也无法真正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昨天,本报独家披露了北京大学着手进行校办企业改制的新闻。从今天起,将再推出一组报道,对于高校校办产业的现状、问题和前景进行探讨。

  无奈进入 无奈撤出

  今年7月底,在对媒体全面封锁消息的情况下,全国高校校办科技型企业会议在北京悄悄地召开。当天,占据整个股市1%市值的上市公司“高校板块”,股价全面下跌。

  一位参加会议的教育部直属机构官员向记者转述———当会上有人发言提到应该规范校企关系、逐步实现校企脱钩时,一位大学校长兴奋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可算不办企业了!”

  当初,高校在无奈中走上经商之路,承担起了本不应由它来承担的责任: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解决教育拨款的不足。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这条路走得极不规范。

  “当初清华办公司很简单。只要到财务处开个证明———‘某系科研项目在此有多少科研经费’,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执照。经营地点也没有严格的要求,随便写上教学楼某个房间就可以。”清华大学原产业处处长、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原副总裁白洪烈告诉记者。

  今天被称为中国校办企业领头羊的北大方正集团,它的前身———北京大学科技开发公司在1985年成立之初,甚至不知道办企业还要申请执照,只凭学校的一个公章就开始运行。直到某一天,才得知光凭学校党委作决定不行,还必须有营业执照,尴尬极了。

  尽管如此,借助高校的名气与雄厚的科技力量,校办企业还是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了。江中草珊瑚含片(江西中医学院)、同方电脑(清华大学)、东大阿尔派(东北大学)、交大昂立(上海交通大学)……这些人尽皆知的名牌都是高校制造的。

  10年前,科研型的校办企业销售收入不过十几亿元,到2000年达到300多亿元,比国企的增长速度还快。

  校办产业创办之初的目标,在清华、北大等企业相对较好的高校部分得到实现。以北大为例,1998年,北大预算2.3亿元,其中国家拨款仅有9000万元,剩余全由北大自筹,校办企业功不可没。

  但像这样校办企业办得比较好的高校,实在是太少了。据最新统计,2000年,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两家所办企业的收入总额就占了全国高校的三分之一强,利润总额占将近三分之一。如果没有那一小批明星企业支撑,整个校办产业的规模和效益就都不足观了。

  即使是企业总体效益较好的那几所高校,内部问题也不少,也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并不赚钱。

  “现在的高校校办产业,亏损的数量小,但是亏损面很大。”教育部一位官员总结。他举例说,南方有一所部属大学,办了不少公司,但只有10%的企业赢利。其实只要办好这10%的好企业,剩下的企业完全可以不办。

  无利可图,风险很大,不务正业,相当多的大学校长由此对办企业彻底失去了兴趣。

  据报道,在全国高校校办科技型企业会议召开前夕,浙江大学校长潘云鹤院士发表了一通意见,在高教界引起很大共鸣。他说,高校办企业好处有一点,但现在看来弊端很多。如一些校办企业利用名校概念进行不正常的商业炒作,影响了高校间的正常竞争,还有一些校办企业的违法经营,影响了高校的声誉。他认为,高校可以把成果移到企业中去,这对大学和企业都有好处,但高校自己不应投资办企业。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分界线。

  北京一所重点大学的校长干脆认为:“办企业不是科学家的事情,他们应该把精力放到科研和教学上,而非经营上。大学的最终目标还是培养人。”

  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大,中国的高校校办产业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两面公司两面人

  校长们觉得办企业干扰了他们的正业,校办企业的老总们也是一肚子苦水。

  与社会企业相比,校办企业除了政府这个“婆婆”之外,还多一个“婆婆”———学校。

  在校办企业创立之初,学校这个“婆婆”的确给企业带来不少照顾。一家著名校办企业的老总形容:“一个企业,你的老总到各省去,有哪个领导接见?校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往往是由校长兼的,校长到了各省,连省长都会出来接待。学校同校办产业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科研成果的第一使用对象是自家人;国家还给校办企业以优惠的政策;校办企业守着学校这个大人才库,要什么人才有什么人才。”

  可付出是要回报的。

  先拿社会企业所羡慕的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来说。

  从1990年就开始接触校办企业的教育部科学技术发展中心高校科技产业处刘红斌副研究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999年,全国校办企业上缴国家的所得税是4.63亿元,按照社会企业的统一税率,它们应该上缴的所得税应是10.0749亿元,国家从高校企业少征了5.4499亿元的所得税。

  但是,同一年,校办企业上交给高校的款项却达到10.71亿元。校办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比社会企业要重得多。

  校企必须孝敬两个“婆婆”。如果说,政府这个“婆婆”要钱还是有据可依的话,那学校这个“婆婆”则是随意要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校企老总告诉记者,去年,他们企业交给学校的钱是自身净利润的两倍还多!

  “学校不讲理。年底只知道要钱,而且只能多不能少。企业就是贷款也要交,负债经营也得借。”这位老总说。

  一位深知内情的专家告诉记者,全国高校产业平均上交学校利润占总利润的近50%,有的高校的全资子公司甚至高达90%。有许多高校,不管企业亏损与否,完全把企业当成小金库,只管定个指标要钱。有的企业没赚那么多的钱,只好去银行贷款,反正学校是法人代表,最后欠债的还是学校。

  这些窘况,正像如今盛极而衰的乡镇企业。

  而校办企业的管理也极不规范,尽管高校里教MBA课程的“老板师傅”很多。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现在,近90%的高校校办企业都是全资无限责任公司。如果企业办得好那没有问题,可如果企业办得不好,学校也相应地必须承担无限责任。他举例说,有一所高校,有十几个校办企业,总负债达到七八千万元,一旦有人告学校,院系都没有法人资格,只能由校长出面。如果出事,一个县级的法院就可以把学校封了,直接从学校的账号上划款。学校因此就会陷入瘫痪。

  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90年代初,南方一所部属高校的财务处帮助校办企业作担保,结果被套在了里面,有一段时间连教师的工资都发不出来。

  一所高校校产办的领导告诉记者,校办公司下面还有二级公司,根本算不清学校到底有多少公司和工作人员。

  那位专家分析:“一是院系办的企业管理跟不上,问题也多;二是学校的产业办没法去管。学校众多企业的法人代表不是一个校长,而往往是几个校长。说得明白一些,之所以那么多的校长都去企业兼职,就是图个花钱方便。企业如果出了问题,产业办怎么去管?它连个老板的代表都算不上。”

  “高校产业当初实际上是盲目发展起来的。今天,有的企业发展大了,那完全是侥幸。在方正创办初期,它拥有的绝对技术优势掩盖了管理的缺陷。”北大方正副董事长魏新说。

  还有双重身份问题。校办企业不得不时时提醒自己是学校的“儿子”,在学校与企业之间保持平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最典型的莫过于薪水问题。清华同方董事长荣泳麟一年的年薪是12万元,而清华同方总裁的年薪是45万元。尽管按一般企业的惯例,董事长的薪水不能低于总裁,而且薪水过低还会影响下面二级公司的经理待遇,进而产生横向不稳定。可荣泳麟另外还有一个身份———清华大学校长助理。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一年各项收入加在一起,也不过10万元出头,校长助理的薪水怎么好超过校长太多呢?

  不只是荣泳麟在找平衡,整个清华企业集团也必须和清华园内的教职员工找平衡。“在集团刚成立的时候,我们一直拿事业单位的工资,直到1998年才开始拿企业的工资,也只比学校略高一点。”白洪烈笑着告诉记者,“我们力求做到校内外平衡。就连集团所在地———这个华业大厦也是一半建在校内,一半建在校外。学校拿着这个大厦作围墙。”

  “校办企业是100%的人治。如果照现在这个样子走下去,没有任何制度的规范与制约,要么企业拖垮学校,要么企业被学校拖垮。”一位校企老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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