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9月13日电(记者闵捷
通讯员张丽华)四川省经贸委主任杨志文等4位厅级“一把手”今天来到省人大,分别接受了特殊的“考试”:向省人大常委会成员述职,并现场接受评议。
从今天到15日,四川省政府10位厅级“一把手”将分批接受评议。人大集中评议这么多官员,在全国都是少见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世杰说,目的就是使述职评议与党委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比较完整的人事监督体系。
曾有人怀疑人大搞述职评议是否有法律依据。记者向四川省人大了解到,向人大述职并接受评议是“一府两院”领导人员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
虽然宪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述职评议方式,但1996年12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就公布施行了属于地方性法规的《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述职评议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及其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评议。据悉全国不少省区都颁布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
在今天的述职评议现场,首先由述职者进行陈述,接着是省人大的调查组代表介绍对述职者的调查情况,最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自由发言评议。调查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4位述职者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有的述职者抓事务性的工作多,对一些战略性的问题深入调研不够;抓住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不够。有的对机关内部建设抓得不紧,工作有急躁情绪等。
记者还了解到,人大对政府官员进行评议的工作始于基层,在许多县、乡,工作出色的政府官员通过评议得到嘉奖,工作落后的受到批评,一批被调查出问题的官员还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述职评议工作因此逐渐被总结,实施层面不断提高。“再往后可能就该全国人大评议部长们了。”一位长期关注此项工作的人士说。
省政府另外10多位厅级“一把手”下一步也将接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