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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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法院同时“暂不受理”“中止审理”
亿安科技银广夏民事诉讼案搁浅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何磊)今天下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得到消息:亿安科技民事诉讼,法院“暂不受理”。今天晚些时候,法院裁定书送达该案律师团。

  另有消息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的精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将“暂不受理”上海100多位投资者起诉银广夏案。

  其实,亿安科技民事索赔原告律师团首席律师郭锋至少在昨天就已“预料”到“不予受理”的结果。在今天出版的证券报纸上,郭锋说:“从目前的情况估计,亿安科技民事索赔案马上受理的可能性较小。对此,广大受损股东应有心理准备。”他说,虽然律师团认为法院受理该案的条件已经成熟,但考虑到长期以来法院受理的经济类民事纠纷主要限于一般的经济合同、房地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纠纷,而对证券市场民事纠纷的审理一直没有先例,法院在这方面的思想准备和制度建设还不是很充分。因此要给法院一段时间,让他们转变观念,逐渐熟悉此类案件,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郭锋否认“律师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提起上诉”的传闻。

  在采访中记者还获悉,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也将中止审理原定于10月15日开庭的银广夏民事赔偿案。

  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一中院、上海市一中院以及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暂不受理”或“中止审理”,最主要原因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证券民事索赔案件应该如何受理、如何审理,甚至将来如何执行,这些具体的细节性问题现在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类案件的审理只能寄望于最高人民法院将于10月再次召开的证券民事赔偿司法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有可能出台有关证券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

  对于司法系统的这一决定,投资者反应不一。有人认为,中国股市的投资人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当他们面临着欺诈和造假所带来的意外损失时,应该告状有门。但也有人为法院的决定叫好,认为这类股民状告上市公司的案件本来就不应该受理———“哪有股东投资赔了钱就去起诉自己公司的道理”?中国股民从来不把自己看成是股东、是企业的主人,是导致这类诉讼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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