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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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市民赔5万 农民赔3万

陈锦隆

  也许是我从小就生活在农村的缘故,总是对农民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这些年,当我享受着城市丰富多彩的生活时,仍时常为农民感到伤心,自己不免也激动起来。

  据报载,8月23日,甘肃省陇南地区一长途客运车在陕西凤县境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2人死亡,18人受伤。没几天,当我从报纸上读到对这起交通事故遇难者的赔偿消息时,我又一次“激动”了!报纸上这样写道:“根据有关规定,遇难者中农村户口按3万元,城镇户口按5万元标准进行赔偿。”呜呼!这是什么样的“规定”呀!我不知道32位亡灵中的“农村户口”会怎样理解这个“规定”?难道同乘一辆车,同买一样的票,同生活在黄土地上,其生命竟然有贵贱之分?同是我们的阶级兄弟,难道“城镇户口”的生命就优越于“农村户口”?这是什么道理呀!那些“农村户口”的亡灵在九泉之下能安息吗?

  许多人在为农民呐喊,可是很多时候,在冷漠与不公面前,这些呐喊又显得是多么无力和苍白呀!我始终弄不明白,给我们辛辛苦苦种植粮食、水果、蔬菜的农民,为什么到处遭遇让人感到愤怒的歧视?同样都是纳税人,同样都是共和国的公民,谁又给予过农民福利、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同样经受着沙尘暴的侵袭和危害,人们关注的却是城市,是城里人的空气质量、环境保护、如何建造防护林等等。又有谁关心过农民的生活环境,以及他们的生生死死?难道那些一年四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的生命就不值钱?呵,我的农民朋友,即使你想凭着自己的劳动和能力,走出农村,到外面给上学的孩子挣几个学费,弥补一下全家人的生活,这样合情合理的事,还要受到城里人无端的歧视,被冠以“盲流”、“民工”之类的“美称”。即使遭遇不幸,客死他乡,还要以“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别你们的身份,度量生命的“价值”,这又是何等残忍和悲哀呀!在此,我真想为我的农民朋友大哭一场,难道你们的生命就因为你们是农民而低贱?就因为你们是农民而遭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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