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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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名“冗官”是如何产生的
――陕西省洋县原县委领导大肆违规提拔干部案揭秘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王世焕 储国强

  两年前,新华社陕西分社接到洋县干部群众的举报,反映原县委书记邱军在任期间大肆超编提拔干部的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艰苦的暗访调查,于去年初在内部刊物上披露了邱军等人的严重违纪问题,引起党中央及陕西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此后经过陕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调查组一年多的调查核实,今天终于有了结果。

  在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的13个月中,洋县共超配科级干部307人。经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有关责任人洋县原县委书记邱军开除党籍、撤销汉中市副市长职务处分;给予洋县原县委副书记李耕文撤销汉中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和局长职务处分;分别给予洋县原县委副书记胡建民、袁宝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洋县县委原组织部长吉长福已于1999年10月被汉中市委撤销镇巴县委副书记职务。

  突击提拔为哪般

  洋县位于秦巴山区,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这个只有43万余人的县却有96个县直部门和乡镇。每年6000万元左右的财政收入要养活6830多名干部职工,导致干部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教师工资被拖欠。然而,与当地贫困的农民相比,干部仍是令人羡慕的职业,特别是戴上“官帽”后,在当地更是非同一般。于是很多人把眼睛盯在官位上,想当官的人越来越多。

  1995年10月,洋县县级机构改革后,县级党政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党政部门内设机构和县直事业单位共配备科级干部340人。按理说,一个县有这么多科级干部已经不少了。

  但是,面对当时乡镇换届、撤区并乡镇和众多想当官的人,时任洋县县委书记的邱军有了自己的想法,何不用小“官帽”为自己的仕途铺垫,以博得部下的拥护,好让自己早点到市里任个职位。于是,从1995年11月至1996年12月,在邱军的建议和主持下,洋县集中进行了5次大规模的干部调整提拔。

  1995年11月,洋县5区1镇和46个乡镇换届,并对县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班子调整,一次提拔154人,其中正副科级99人;

  1996年1月,对县直企事业单位及法院领导班子调配时,提拔169名科级干部;

  同年4月18日,一次调整400多名干部,其中将259名原乡镇干部的职务提升为正副科级;

  同年7月,在已撤销的乡设立14个办事处,配备副科级干部73人;

  同年12月,又对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进行调整,提拔110名正副科级干部。

  按照编制,洋县乡镇领导干部的职数为191人,实际配备430人,平均每个乡镇的职数达13.4人,超配239人,超幅达125.1%。加上县直机关又超配干部68人,共超职数配备干部307人。

  对于邱军违反党中央关于选拔任用干部规定,大肆提拔干部的问题,有人说,这是邱军给自己捞政治资本;也有人说他有卖官嫌疑,但纪委却查无实证。不过有一点是明显的,在县级机构改革、乡镇换届、撤区并乡过程中,邱军用增设机构、超职数提拔干部来回避矛盾,甚至拿官位送人情。他在会上公开讲:“可突破职数限制,多配几名副职领导,可放到最大限度,逐区安排,力求皆大欢喜”。“原则上区上的副职要安排好,乡上的正职要安排,乡上的副职除太差的外,一定要安排完”。正是邱军有了背离党性原则的指导思想,才导致了严重后果。

  邱军于1997年3月升任汉中市副市长。

  一夜提拔“480”

  洋县5次大规模违规提拔县直和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导致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机关“官”满为患。最为典型的是1996年4月18日晚那次县委常委会。洋县一位县级老干部回忆说:“4月18日晚上,洋县一夜就提拔了480多名科级干部,这简直创造了共和国干部任命史之最。”

  那天晚上的常委会是7时30分以后开始的,一直开到凌晨1时左右才结束,由于会上“讨论”被提拔的干部太多,对每个被提拔者只介绍姓名、年龄、性别、拟担任的职务等,就按照名单通过了之。许多干部的调整没有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有的被提拔者未进行过考察,有的考察材料只有二三百字,有18个被提拔者根本没有考察材料。

  已被免职的洋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吉长福说,在5次大规模提拔干部时,许多人事权都是邱军和当时主管组织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李耕文掌握的,许多干部任免连他也不清楚。几次干部调整,县委组织部都没有召开部务会研究,有的是到了县委常委会上才知道的。也有一些人事安排是按照邱军的意图办的。1996年4月18日晚上通过的400多名干部中,有18名是县级领导的亲属,其中也包括吉长福的亲属。这些人既无考察材料,也没有推荐意见,只在县委常委会上走个样子就通过了。

  对于洋县各部门成批产生的“领导”,一位老干部这样描述:由于当时干部提拔得太多、太滥,甚至连个别部门的“领导”都说不清本部门到底有多少“领导”,每个提拔者只知道自己是“领导”。记者在龙亭镇采访时了解到,这个镇机关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多达17人。人多无事可干,县直一些部门的干部上班时间干脆坐成一堆“侃大山”。

  “冗官”何以顺利被提拔

  洋县大规模违规提拔干部,不仅是一起全国罕见的人事腐败案,而且在共和国干部任用史上也没有先例。这么多的“冗官”为什么能被顺利提拔起来?

  邱军作为县委书记,带头提出严重违反组织原则的错误主张,个人意志代替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提拔“冗官”开了“绿灯”。当有人提出地区(今汉中市)有职数限制时,邱军却说:“不要考虑地区的职数要求”。2000年4月26日,邱军在省纪委调查组形成的“邱军同志错误事实材料”上写道:“在任洋县县委书记期间,没有认真组织县委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少数干部被提拔的程序、条件、素质,没有进行认真负责的把关。”

  正是因为邱军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县委常委会形同虚设。在洋县县委先后5次大规模违规提拔干部的常委会上,有关干部人事问题主要是邱军说了算,其他县委副书记都是“一致同意”。在1996年4月18日邱军主持召开的书记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上,主管组织的副书记李耕文、副书记胡建民以及副书记、县长袁宝成等都没有提出不同意见。甚至大多数被提拔者没有进行廉政鉴定,会上也没有人问及,致使“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的、涉嫌犯罪的、刚受过司法处理的、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被取消入党重点培养对象的人也被提拔了起来。

  任人唯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大量“冗官”被提拔的又一个原因。当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命时,被提拔者中总有一些人是常委的亲属、子女或朋友,甚至是县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的亲属。这些人在讨论干部时惟恐自己的亲朋好友提拔不上,大都没有回避,当然也就只好听县委书记的话,明知不对也放弃原则。县委一位副书记的女儿参加工作只有一年多,就被提拔为团县委副书记;一位副县长的儿子,1992年从部队复员在县民政局当司机,1996年12月却被任命为县残联副理事长(副科级);另一位县委副书记的弟弟被提拔为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吉长福的4个亲属被提拔;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的妻子李某被提拔为县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儿子被提拔为县工商局副局长,内弟被提拔为县教育局局长;县政协主席的女婿被提拔为县法院副庭长等。

  洋县的案子可以说划上了句号,但它带给各级领导干部的思考和课题并未结束,如何改进、完善干部任用制度,如何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何加强干部监督机制,如何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等等,都是当前贯彻六中全会精神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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