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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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家长背景开价 空调电扇多多益善 没钱孝敬甭想进门
广州一小学强索“赞助费”

□本报记者 林炜 □姚善良

  国庆前夕的一个下午,一位学生家长到本报广东记者站投诉,称其孩子就读的广州市长兴小学以改善学校环境、购买教学设备为由,多次向其索要赞助费,并以“影响”孩子入学相胁。这位家长希望本报向有关部门反映,“制止这种违法、违规行为”。

  该家长反映的长兴小学位于天河区沙河镇一个叫“天鹅花苑”的住宅小区内,属广州市郊城乡结合部。该小学由天鹅花苑开发商承建,建成后交付天河区教育局管理,是一间环境不错的公办小学。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该小学进行调查。据家长们反映,该校向家长索要“赞助费”由来已久,从家长们带来的由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看,少的收2000元、4000元,多的高达1万元、1.2万元不等。一位姓李的学生家长说,赞助费也可以和学校讨价还价,“有关系的,可以慢交或免交,没关系的,不交赞助费就不让孩子在这里读书”。

  几位学生家长描述了上学期和本学期学校收取赞助费时的情景:开学缴交学费时,学校老师让学生家长排好队,然后逐个叫到单间办公室里,询问家长有何社会背景关系,愿交多少赞助费,如果开价少了,老师会晓以利害。接着,对你旁敲侧击地说,刚才前边那家长经济条件还不如你,但人家就交了多少多少。在你犹豫思忖间,老师开价了,然后双方讨价还价,最后当场敲定下来。不愿交的,那好,你小孩就甭想进这个校门,“爱上哪儿上哪儿去”。

  一本“荣誉证书”上写着:“二○○一学年度一年级学生××家长热心教育事业,自愿捐资2000元给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特发此证,以表谢意!广州市天河区长兴小学(盖章)二○○一年元月”。在学生家长出示的收据中,还有“白条”,落款既无学校公章,也无私章,只写着“长兴小学,某某”字样。

  据了解,长兴小学二○○一学年度的两个学期中,收取在校学生家长的赞助费不仅有现金,还有物品,五花八门。你是卖空调的?那好,赞助空调吧;卖电风扇的,那请赞助电风扇。

  由于该校强制乱收费,导致一些家庭不怎么富裕的家长只好舍近求远,该小学生源流失严重,开办两年来在校生尚不足200人,只开设了一至四年级,造成大量的学位资源浪费。据了解,长兴小学所在的小区住户超过千户,适龄入学儿童超过500人,有超过300名适龄入学小孩在很远的学校借读。

  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李姓局长先是感叹:“唉!这长兴小学也真可怜的,刚起步,生源又少,学校也是破破烂烂的,你也看到了。”随后说:“群众投诉后,我们专门研究了这个问题,我在会上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各学校从今以后,要对学生家长说清楚,不要老给学校捐这捐那的,什么空调呀彩电呀电风扇的,我们的学校如果连这些东西都没有,还办什么呢?所以要告诉家长,不要让我们违反规定。第二,学生家长赞助学校钱物都是自愿的嘛。比如那个借读费,每学期500元,一年1000元,6年就6000元,有的家长怕以后政策再变会涨价,所以要求一次性付清。第三,对于家长愿捐钱捐物给学校的,我们也不要把这后路堵死,对吧?”

  对长兴学校的问题,天河区教育局答复有关家长说,已责成该校的校长及一名主任作出书面检讨,局纪委还到学校作了调查。局里参与调查的人员对记者说,该校存在一次性向家长收取本来应该是逐年收取的“借读费”问题,该局已责成该校尽快退还。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也陆陆续续接到此类投诉,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明查暗访,对违法违纪者严惩不贷,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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