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0日电(记者何磊)今天,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即“证监会主席3号令”)若干意见的通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3号令”及“若干意见”的宗旨,是确保证券公司不能将投资者的保证金挪做他用。前些年,证券公司普遍存在挪用保证金的情况。
有关官员解释说,如果证券公司挪用保证金,有时会造成投资者没有足够的资金买卖股票,使证券市场的信心受损。如果证券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甚至破产,就会造成投资者的资金损失,严重时出现挤兑风潮,引发金融危机甚至社会动荡。
再者,在原来的保证金存管体制下,保证金与证券公司的经营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怕引起挤兑风潮,很难将违规或亏损严重的券商逐出市场。其结果是证券市场只有生没有死,退出机制很难真正地发挥作用。“3号令”实施后,证券公司的经营亏损或破产就不会对证券市场造成直接的冲击,我们也可以放心地将那些害群之马驱逐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