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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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核酸风波 捍卫科学尊严
中国生化学会立家规:不参与商业炒作

 

  本报上海10月10日电(记者罗新宇)在日前结束的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与会600多位会员全票通过了一项特殊的决议:任何人不得擅自利用学会名义参与商业炒作,以免误导公众,如果要发表看法,应以个人身份和名义发表自己的意见。

  决议的发起人之一、新当选的学会理事长许根俊院士表示,希望更多的学术团体能呼应这一倡议,坚守科学道德,共同维护学术的纯洁性,捍卫科学尊严。

  事情缘起去年在中国科技界闹得沸沸扬扬的“核酸风波”。在那场风波中,国家一级学会之一的中国生化学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不但以学会负责人名义在报纸发表推介文章,甚至还以学会名义召开核酸研讨会,学会一位参加过核酸听证会的院士虽未发言,却被商家当作招牌到处吆喝。一时间,学术界议论纷纷。对这种擅自利用学会名义发表意见的行为,时任副理事长的许根俊院士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化细胞所所长李伯良教授十分担心。他们联名写信给当时的理事长、我国生化界泰斗邹承鲁院士,呼吁理事会应在学会内部纯洁风气,建立道德规范,与商业炒作划清界限。两位副理事长建议,理事会对此建议进行讨论,如无不同意见,希望转发下属的各专业委员会。

  建议得到了邹承鲁院士的大力支持,在今年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十多位院士、600多名会员代表纷纷表态,支持这一做法,并形成会议决议,写进了大会《会议纪要》当中。

  决议明确指出:为了维护学会已有的良好声誉和影响,学会或学会所属的各专业委员会如果有必要对任何营利性的产品标以学会或专业委员会的名义表态时,必须要先征得常务理事会的同意;学会理事及专业委员会负责人,都不能以学会所任职务或组织的名义对营利性的行为或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学会尊重各位专家自己的观点,如果对这些行为和产品表示看法时,应以个人的身份和名义发表自己的意见。

  许根俊院士今天对记者说,学会做出这个决议,并不是限制百家争鸣,专家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学会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专家可以个人的名义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如果以学会或专业委员会的名义来发表意见,极容易使人们误认为这是学会一致的看法。因为学会在人民群众当中有很高的声誉,这样就会误导消费者。

  许院士对时下“某某学会推荐”、“某某学会监制”满天飞的现象提出了批评。他说,现在一些产品经常标以“某某学会监制”的头衔,这实际上是极不好的,学会只是一个群众性组织,而不是一个权力机构,怎么监督起企业的生产来了?还有一些产品特别是一些营养保健类产品,则常常标以“某某学会推荐”。在“学会推荐”的掩盖下,厂家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故意忽视另一方面,在表像下面,产品的缺陷被有意掩盖了。凡此种种噱头,都成了商家炒作的一种工具。这样发展下去,不但学会成了商业炒作的招牌,背了黑锅,长此以往,公众也会动摇对学术组织的信赖,学术的严肃性、纯洁性会大打折扣。

  中国生化学会自立“家规”,在科技界引起了极大反响。许多科学家对此表示支持和拥护。他们认为,这对于防范伪科学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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