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蓝燕)一男士上网发现有网站说可销售“伟哥”,便试着按图索骥填上订单,没想到商家居然真派人送来了药品。但该先生拿着“伟哥”左看右看,真假难辨,终于没敢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王司长说,不要说网上卖药必须经国家严格审批,就是从事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刊登药品广告,也先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资格。今天,首批16家网站得到了这种特许。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四五百家,有的登广告,有的兼卖药。信息真假混杂,秩序十分混乱。国家药监局王司长说,药品信息网站是一种新生事物,传播和发展的速度都很快。但是药品是特殊的商品,无论在何种媒体上刊登广告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和刊登。任何未经审批刊登的广告都是违规和必须禁止的。
据悉,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属经营性的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非经营性的也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监局审核同意。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不得违反其他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或变相从事网上药品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