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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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停车业期待政府“特赦令”
成本高收益低,投资者或无奈观望,或根本不按规定收费

实习生 黄新

  在北京,停车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呼吁了这么久,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却仍未兴起。今年5月份,北京市政府发布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政府将给予其优惠政策。

  一位停车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向笔s者透露,北京市已规划了260多个停车场的建设,但由于这些政策实施细则还未出台,投资者只好观望。

  笔者打电话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被告知目前有关招投标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订当中。

  按照国际惯例,在城区,平均每辆机动车应配备1.3个停车位,但据新华社的报道,北京市平均每辆车只有0.67个停车位。换句话说,1/3的机动车“有车无位”。

  该报道还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将不断增长。不难预见,北京的停车场建设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投资者也把它当做一个朝阳产业,准备大干一场,但一遇上政策这道坎儿,就都停滞不前了。

  据悉,我国现有的法律把停车场分为两类,即公共停车场和附属停车场。附属停车场都是由大楼的建设者自己投资建设,主要供本大楼工作人员使用,有条件的可以对外开放,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而公共停车场则主要由政府建设。而目前这种单一性的行政投资,显然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不久前,国家计委一位官员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承认,由于长期以来没有把停车业当做一个产业来发展,导致相关的政策严重滞后,停车场建设供不应求。

  鼓励民间投资,意味着要让投资者获得一定的回报,而没有投资收益,停车产业也就无法启动。

  按照北京现有规定,地面停车场每4小时收费1元,地下停车收费则由自己确定,报物价部门批准。

  可北京地价之高是众所周知的。那位停车管理公司的负责人给笔者算了一笔账:建个停车场需交纳土地费用、拆迁费、规划许可费、绿化补偿费以及招投标管理费。其中,光土地费就是一笔巨额开支,按现有收费标准,没有上百年的时间根本无法收回投资。可见,停车场建设的高成本低收益,让投资者根本无法下手。

  其实,为了收回投资,很多停车场早已不按规定收费了。在北京街头,根本就找不到4小时只收1元的停车场。有位出租车司机对此很理解:“车位那么少,收1块钱能行吗?王府井那样的闹市区每小时收5块钱都不过分。”

  但有业内人士说,更重要的还在于,政府能否在制订实施细则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成本。9月份,广州市政府为了鼓励停车场的建设,就允许地下停车场免交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在业内,有人把停车业比做“第二个房地产业”,因为高额的土地费用目前已经使得京城房价居高不下,如果政府不能帮投资者降低土地费用,停车业势必也如房地产业一样陷入尴尬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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