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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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不出官 政绩看效益
北京统计不用挤水分

 

  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何磊)北京市人大日前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一时成了媒体的热点。大家把目光集中在:今年12月1日起,社会单位领导如果编造虚假统计数字,或对拒绝造假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都将受到严惩,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统计局法规处处长单贺笑言,大家对此次修改有点曲解,好像北京的统计数据“兑水”到了非严惩不可的地步。其实,这次主要是为了适应2000年新修订的国家《〈统计法〉实施细则》,至于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在国家《统计法》中本来就有规定,不是北京的新“发明”。

  单贺说,北京的统计数字现在几乎没有人为“兑水”的情况。如果说有水分,那也是统计人员素质过低等技术性原因造成的。

  他举例,正在进行的一项全市统计工作大抽查中,随机抽查的2846个单位,没发现一起人为干扰统计数字的案件。在1998年,全市对统计工作曾进行过一次大检查,也没有发现大的造假现象。而在1996年之前,北京和全国许多地区一样,随便一查,就能发现许多人为造假的案件。

  之所以近年没有发现统计数字“兑水”,根本原因在于北京对各级政府及企业领导的考核标准变了,原来主要考核规模、总量,而现在则重在考核效益。单贺说,这一点,各区县的领导们最有体会。

  “最近两年,昌平几乎没有发现统计数字人为造假的情况,这和前些年相比,简直是质的变化,最主要原因,就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不再以数字为标准。”20世纪70年代曾做过人民公社统计员的昌平区统计局于副局长说。

  他还解释,北京统计工作有一个特殊背景,那就是“陈希同事件”。之后,北京市严打“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现象,并制订了非常严厉的措施。

  单处长解释说,修改前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在处罚上甚至比《统计法》还要严厉,比如《条例》规定对违规单位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而这次依照《统计法》修改为5万元。

  据悉,北京市统计工作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不再是人为造假,而是统计人员流动性强、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统计方法不够科学造成的统计数据不准确。

  单贺说,到昨天为止,在本次全市大抽查中,共发现747个“问题单位”,占被抽查单位数的26.2%。而这些“数字问题”没有一例是故意造假。当然,并不是说,不是故意行为就不追究责任了,目前已立案查处431件,罚款167件近100万元。

  在基层工作多年的于副局长的看法是,各单位统计人员流动太频繁,刚培训好就换人,是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一个因素。统计方法相对陈旧也影响到统计数据。他说,自己当年在人民公社做统计员时用的一些方法今天仍在沿用。也有个别统计数据不实是统计员不负责任或单位领导不重视造成的。

  不管是故意的还是技术性的,统计数据不真实都会影响到政府的决策,“给领导骑瞎驴”。单贺说,“故意性”问题在北京已基本解决,目前正在“技术性”上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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