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畅)10月2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向外界正式披露:今年1至9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4万起,比去年同期上升32.2%,造成经济损失达23.1亿元。
据悉,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1万人死亡、42.2万人受伤,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5.9%,经济损失增幅达到15.9%。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再次亮起了红灯。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8月,新疆、陕西、广西等地相继发生多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同类事故,在2000年全年只发生了一起,1999年也只有两起。
有关人士指出,西部地区的山区道路成为事故多发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31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其中25起发生在西部地区,造成445人死亡,占到全部特大事故死亡人数的83%。“西部地区的车流量在全国比重不大,但道路条件较差,有的地区500公里之内都少有交通参照物和标志物,这些已成为西部大开发中的一个令人忧虑的现象。”
此外,驾驶员长时间驾驶,夜间行车,特别是山区公路的视距降低,造成夜间事故突出。今年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31起特大事故中,夜班车肇事11起,占特大事故总数的35.5%。
有关人士还通报了几起近期交通事故的案例,今年9月21日凌晨4时30分,贵州省凯里汽车运输总公司的一辆双层卧铺大客车,行至广西桂林市境内时,车辆超速,坠入水库,车上50人全部落水,其中36人死亡。
针对疲劳驾驶等人为引发事故因素,今年10月19日,公安部、交通部等联合下发通告。通告规定“从事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对连续驾车超过3小时或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责令驾驶员停车休息,并进行处罚。
该通知还规定,“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