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6日

星期

   

妻子成了“小律师”

门建新

  前年春节探家时,妻子从县城买回了几米布料。妻子兴奋地对我说:“你快看看,这可是韩国进口布料,原价每米150元,现价每米80元,真便宜!”我接过布料用手仔细一摸,手感很差,便问:“你在哪家商店买的?”“金花百货店,店门前写着‘清仓大甩卖,全县最低价’。”“你上当了,就这布料好多商店都有,最多50元一米,这是他们采取‘清仓大甩卖’的手段欺骗顾客。”

  妻子半信半疑,将布料拿给乡亲们看,结果都说是“上当货”。妻子气得差点哭出来:“这可怎么办,就这点布花了我大半个月工资,要不明天你陪我去退退看,实在退不掉就只好自认倒霉了。”妻子气愤地将布料摔在沙发上。“你放心,一定能退,金花百货店这样做是违法,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如果他们不给退,我们就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耐心地劝说着妻子。

  第二天,我陪妻子来到金花百货店要求退货,可售货员说啥也不给退,并讲出一些很难听的话。见此情景,我立即找到了县工商管理局说明情况。结果,不但布料分文不少给退了,这家商店还被工商管理局处以2000元罚款。“你在部队可真没白学法律,今天我才明白,咱老百姓居家过日子也能用上法律,这法律就是管用,看来今后我也得多学法律,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家的路上,妻子对我直夸赞。“你学法律,我全力支持,只要你懂法,不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为乡亲们普及法律知识,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你决不能半途而废呀!”我说。

  回到部队后,我就经常将有关法律方面的资料剪下来寄给妻子,并不定期出上几道法律问题考考她。妻子头脑聪明,又肯下功夫学习,每次考试都在90分以上。凡是遇到不懂的问题,妻子就不厌其烦地写信向我请教,她还购买了十几本厚厚的法律书籍,只要一有空就埋头钻研。经过一年多的刻苦努力,妻子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村里人知道后,谁家遇到了法律问题如宅基地、邻里纠纷等,都要请妻子去评理、讨说法,每逢此时,妻子总会热心相助,并借机向乡亲们大力宣传法律基本常识。从此,妻子成了村里的“义务普法员”,成了乡亲们眼中的“小律师”。

  前不久,妻子来信告诉我,说在她的倡议下,村里办起了“普法夜校”,由她担任普法教员,乡亲们学法的热情可高了。妻子还说,一年多来,在她的帮助下,乡亲们依法妥善解决民事纠纷10多起,村里的治安形势得到了明显好转,为此她还被县委评为“优秀普法骨干”。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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