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燕)江苏通州检察院要求,检察长要对首次接待的来访负责到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自实行检察长接待首访负责制一年以来,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154件278人,已妥善处理150件,其余4件正在处理之中。
据检察长吴刚介绍,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通州检察院一直坚持每周一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工作中,检察长们发现,对有些上访,当时负责接待的检察长虽作了答复或交办,但因没催办,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有的群众来访多次,由于接待的检察长不是同一人,每次都要从头说起,浪费时间,又延误问题的解决。对此,通州检察院决定实行检察长接待首访负责制,并制定《检察长接待首访负责制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检察长对由其首次接待的群众来访要负责跟踪落实。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批转有关部门查处,并限期反馈结果,对逾期不能办结的负责进行催办督办,有结果后答复来访人;对不属管辖的,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直至问题得到最终解决。各科室处理检察长交办或批办的案件,应在3个月内办结;逾期不能办结,须说明理由,由负责接待的检察长规定延期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