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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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对少女的犯罪

本报记者 张文凌

  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今年1月至10月间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较去年呈上升趋势,其中部分典型案例由在校女学生制造,未成年女学生犯罪现象已不容忽视

 

  几天前,一起由未成年人制造的抢劫案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该案的3名被告人,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17岁。两名被害人也是年仅15岁的初三学生。被告和被害人均为女孩。

  此案由一台CD机引发。

  一年前,安华的妈妈为满足女儿的心愿,给她买了一台价值1600元的便携式CD机,不料这台CD机却给她在同学中造成了“有钱”的印象。一个周五的下午,她和3名女生被4名看上去年龄比她们稍大的女孩以借钱为由堵在街边,并威胁他们说:“如果我们搜到钱,找到一元钱就打掉你一颗牙齿!”当其中一名女生交出12元后,抢劫者中年龄最大的肖兰又转向安华,让她把CD机“借来听两天”,并说来拿时要带150元赎金。安华没敢把此事告诉父母,和另外两名同学凑够钱到指定地点取CD机时,却被告知机子已送到当铺,要的话再拿400元来。安华又急又怕,回家后只找到50元,又向同学借了12元,可肖兰等人收钱后仍不答应,说这只是赎机子的延期费。见安华拿不出钱,肖兰竟威逼她和另一名同学武红去卖血。在肖兰等人的胁迫下,安华和武红被迫来到血站,被守门的老大爷骂了出来。肖兰等又说“去家里偷手机,用迷魂药迷大人”。无可奈何的安华回校后终于将此事告诉了老师和父母,父母随即向警方报案,3名涉案人迅速被警方抓获。

  “未成年人强迫未成年人卖血,这在我们多年的办案经历中十分罕见,情节非常恶劣。”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少年刑事检察组组长刀文伟说。该院起诉科在今年1月至10月间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65件、130人,较去、前年呈上升趋势。其中不可忽视的是女学生也开始成为犯罪的主角,其暴力行为不亚于男生。

  缪颜颜和王丽同是初三年级学生,因争抢凳子而发生口角,缪颜颜怀恨在心,几天后约了3个女生将王丽骗到一废弃的铁路旁进行暴打,并将其衣服和鞋子丢入水沟里。王丽不服,双方约人持刀棒聚众斗殴,在25人的混战里,一名17岁男生被打成重伤,颅骨粉碎,半身瘫痪;另一名身上多处被刀砍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在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里,尽管女性人数不多,但她们结伙共同犯罪,最多的达9人以上,相互介绍“活计”,其危害性甚于单独犯罪。司法界一位人士指出,10多岁的女孩各方面知识不多,自制力不够,最容易受到诱惑,行动时全然不顾自己身心会受到伤害。

  去年,针对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现象和趋势,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了少年刑事检察组,这个小组的主要任务就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据介绍,目前青少年犯罪出现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在校生比例上升等特点,其中单亲家庭的孩子占40%。从该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来看,大多数为3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这些青少年从享乐主义出发,相约“拔毛”,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手段残忍。同时,由于有的家长和学生担心遭受报复打击,不愿向警方揭露事情真相,也助长了青少年犯罪团伙的气焰。该院检察长王家志指出,目前,青少年接触的社会信息较大,诱因较多,在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中,无论男生或女生,无论施害者或受害者,都是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社会有责任为他们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共同关心未成年人成长和进步。

  (文中未成年人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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