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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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恶炒歪风 减少人为因素
证监会终结PT制度
上市公司退市将一步到位

 

  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张旭东)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上市公司退市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退市办法取消了股票的PT制度。此外,如今实行的亏损公司退市宽限期申请有关程序也被取消。

  在新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中,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决定,这一规定依照国际惯例制定,体现了退市办法的市场化原则。新办法中还取消了宽限期申请的有关程序,公司连续3年亏损,其股票即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公司仍未扭亏,交易所将直接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反之,如果公司实现盈利,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恢复上市。

  此外,在我国股市中特有存在的PT制度被终止。公司暂停上市后,股票即停止交易,交易所不再提供转让服务。终止上市的公司,可以委托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券商为其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以保障股东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据了解,对2002年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自其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证券交易所停止为其股票提供特别转让服务。如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1年度报告,并且公司已经盈利,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交易所将参照新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未披露2001年度报告的,交易所停止为其股票提供特别转让服务,并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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