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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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程序缺乏监督
失窃案牵出银行卡安全问题

本报记者 王尧 实习生 刘佳惠子

  在中部某省会城市一家医院工作的刘女士一直纳闷:自己的银行卡明明在家里,身份证好好的,密码从没告诉过任何人,可是,去银行取钱时才发现,卡上的两万元钱没了,只剩下取不走的零头。

  事发后,她和家人与银行方面交涉了很多次,没有任何结果。直到当地警方破获了一个案件,才终于解开她丢钱的秘密。

  警官被自己的试验吓了一跳

  本报记者日前奔赴刘女士所在的城市。警官赵玉强介绍了破案的经过。赵是该市一个中心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警官,负责本案的侦破。

  他说:“今年,接连接到几个受害人报案,说自己银行卡里的钱蹊跷地被人取走了,卡都是在附近这家中国××银行办的。我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而银行提供的录像资料表明———包括刘女士在内的4个人,银行卡里的钱都被同一个人取走了。

  这个神秘的取款人,利用“克隆”的银行卡,在ATM自动取款机上分批取款。录像记录了这个人作案的时间规律。

  7月4日凌晨,这个人又到自动取款机前取钱时,被抓获。警官说:“起初他不肯交待,后来看到录像中自己偷钱的样子,他自己倒先笑了。”

  警方查明,他叫陈国良,32岁,福建平和县人,在这里打工,化名陈志斌。警方在他租住的地方,搜出了重要的证据———里面存有“克隆银行卡”程序的电脑和一个复制银行卡的写卡机。警方说,陈国良交待,这些都是他花钱买来的。

  刘女士等人神秘丢钱的谜团解开了。有准备的犯罪嫌疑人分几步实施自己的计划:首先,在持卡人取钱输密码时利用望远镜获得持卡人的密码;然后,通过取钱时自动取款机吐出的凭条,获得银行卡的号码;最后,利用上述设备,复制出一张银行卡,就可以随意取走别人的钱。

  记者从当地检察院了解到,此案已经进入公开审理阶段。这位警官说:“本案证据充分。录像上,陈国良取钱时穿的西服,我们都找到了。陈国良有个保险箱,保险箱密码竟然是匪警电话110!他说是要提醒自己,千万别被警察抓到。”

  为了取证,赵玉强做了一个试验。按照陈国良的做法,复制了一张自己的银行卡。他说:“我先用自己的真卡从取款机上取了50元,再插入自己造的试验卡,取款机也吐出50元。尽管心里有准备,我还是吓了一跳———这么简单?!”

  银行不承认自己有责任

  记者日前在当地的财经学院见到了王振华。这个大二的学生被陈国良从卡上偷走了500元,这是他近两个月的生活费。“偷钱的人抓到了?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呀?”王振华吃惊地反问记者。此时距离破案,已经有4个多月。

  发现钱丢了以后,王振华要求查查是怎么回事,可银行分理处借口手续复杂拒绝了。

  更有意思的是,有关方面通过银行里他的资料,找到学校,把他带到了公安局。原来他被怀疑是从卡里偷钱的人。“我们银行没有告知他案破了的义务,更不会自己主动去赔款。”这家银行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部门经理解释。

  她说,银行的观点是:贼偷的是客户账号上的钱,持卡人把密码泄露了,自己要承担责任。

  交谈中,这位一直坚持银行没有责任的职员也说:“说良心话,银行不是没有一点责任。但我们不能开这个口子。如果很多人都说自己的钱这么丢了,银行怎么赔得起?我怕连锁反应。”

  在该市另一家商业银行,一位处理过此类事件的职员介绍:“客户丢钱,说白了,双方都有责任。”他以“属于商业秘密”为由,没有透露该行对此类事件的具体处理办法。

  他说,这种事件都发生在银行所说的借记卡上。而原来认为,这种卡没有风险。

  至于如何解决这种问题,他说,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仅有的一些规章也对客户不利。他们在等上边相关的规定早日出台:“相信我们,银行把信誉看得很重要。”

  伪造工具随便就可买到

  “客户丢的是一个密码,而银行丢的是密码本。”北京实现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捷分析说。

  这位熟悉银行卡的律师有着10年芯片设计经历,参与过重要部门的系统安全设计。他曾和另一位律师一起起诉过牡丹交通卡存在的严重问题。

  他分析,刘女士案子中出现的写卡机,在国外是作为比枪支还重要的物品管理的。而在我国,则可以随便买到。

  他说,有了写卡机,卡是很容易被“仿真”的。有了相关程序,就跟复印一样。

  张捷律师说,在这类案件中,客户是无意丢了密码,可更大的责任是造卡程序。这个程序里有不同银行的编码规则。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拿到银行的编码规则,是造不出卡的。

  据悉,在这类案件中,客户是弱者。在国际上,更多的举证责任都是让银行方面承担的。

  可一位银行职员居然坦言:“我最后悔的事,就是把小偷抓住了。如果抓不住,你们一点证据都没有!”

  其实,从知道丢钱开始,刘女士的家人就开始与银行打交道,“起初,他们把责任全推在客户身上,现在,仍然拍桌子瞪眼。钱没了让人生气;他们的态度更让人生气”。

  据悉,刘女士的家人正在考虑把这家银行告上法庭。“我们需要懂得银行卡业务、有正义感的律师相助。我们希望,这种经历不再发生在更多人身上”。照片:本报记者王尧摄

  本报提示

  专业人士通过本报提醒银行卡用户:

  1,请保护好你的银行卡密码。密码应经常更换;密码不要用家人生日、电话号码等简单或者易被他人知道的数字。

  2,目前,此类案件多发生在银行借记卡上。在自动取款机取钱时,要注意输入动作,防止被他人窃取密码。还要注意销毁取钱的凭条,保护自己的卡号。

  3,不要把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4,如出现问题,及时向银行反映,到警方报案,妥善保留证据。

  ■采访后记

  解决问题并不难

  持卡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密码。这是保护财产的钥匙。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现在,该市所有自动提款机前,都有关于保护密码的提示。重要的是,一些银行正采取紧急措施,修改相关程序,自动提款机将不再吐出“凭条”。

  记者采访的另一家银行,还处理了打印“凭条”的细节,以保护卡号资源。除在提款机屏幕上滚动提示之外,他们把“凭条”上卡号中的几位数字用*号代替,并且让客户选择是否打印“凭条”。

  据悉,采取这些措施后,类似事件没有再发生。

  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律师都表示,从犯罪嫌疑人的素质到他们作案方法都可以看出,这类案件根本称不上高科技犯罪。无论对客户还是对银行来说,保密是防止此类事情发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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