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严桦)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今天央行召集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改进和推动助学贷款的政策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说,经各方共同努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成为今年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信贷业务品种,但目前助学贷款业务总量偏小,与高校学生的实际需求尚有差距,一些地区还存在部分困难学生不能及时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现象。
据初步统计,截至2001年10月底,金融机构助学贷款余额为28.16亿元,比年初增加11.11亿元,增长65.16%,比8月份增加6.41亿元,增长29.47%。申请金额累计66.66亿元,贷款合同金额累计51.62亿元,占申请金额的77.44%;金融机构与858所院校签署了合作协议,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3.46亿元。
戴相龙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从贷款程序、考核机制、资金安排、人员配置等方面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分支机构下放助学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限,适当简化助学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基层机构办理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完善助学贷款政策,大力推广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发放助学贷款;继续大力发展商业银行在高校对学生个人发放助学贷款的业务,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机构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的体系;制定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指导意见,支持农村信用社在学生家庭所在地大力发展助学贷款。目前,人民银行正抓紧研究和建立我国个人信用资信登记系统。在个人信用资信登记系统建立以前,各金融机构在开办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要继续努力探索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途径,建立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并逐步实现系统内联网。同时,与教育部门的全国学籍管理网连接,收集学生的助学贷款违约信息,接受贷款银行对学生个人资信情况的查询,以学校为单位定期对外公布违约学生的名单,加强对借款学生的监督制约。人民银行将组织各商业银行收集助学贷款违约学生名单,会同教育部在全国性刊物或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