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的欧洲诸国,工商业迅猛发展,而德国的农业却“一枝独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不仅没有使德国废除封建制度,反而却让容克地主实力大增。他们开始投资农场、工厂、矿山、铁路,成了真正的资本家,普鲁士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资本主义道路。
17世纪初的欧洲,商品经济一经萌芽,就表现出异军突起、不可阻挡之势。然当时由于封建势力把持政权,自然经济根深蒂固,于是一个时期里,新经济与旧经济相互对峙,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英法等国资产阶级,通过轰轰烈烈的革命,推翻了封建地主,踏上现代文明之旅。而在普鲁士,容克地主则顺应形势,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率先接受了资本主义,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普鲁士道路。
15-16世纪前,德国的工商业尚能与欧洲各国并驾齐驱,可由于新航线的开辟,沿海地区占尽天时、地利,商贸中心自然移向港口地区。在欧洲的西北角,各国商人穿梭其间,国际贸易做得热火朝天,商品经济像是地下的岩浆,悄悄地蓄积力量,正等待着冲出地壳的那一刻。相比之下,德国没有地理上的优势,门庭显得十分冷落;1618-1648年,德国一直硝烟弥漫,外战内乱,足足持续了30年,原先工商业较发达的城市,由于战争而日趋萧条,昔日的辉煌悄无踪影。所以,17世纪时,德国的工商业一蹶不振,对外不能与他国竞争,对内也无力与封建势力相抗衡。
工商业主在德国生不逢时,可容克地主却鸿运当头,迎来了他们的“黄金时代”。原先的粮食贸易,关卡林立、阻力重重。随着航线的增多,易北河、波罗的海、北海、欧洲西北角间船来船往,陆上的关卡形同虚设。英国、荷兰忙着出口工业品、进行殖民贸易,其丰厚的利润,使人们趋之若鹜,农业却因此受到了冷落。这一改变,使原先的农业出口国,现在亟需进口粮食,而便利的交通、广阔的市场,给德国农业发展带来了机遇,粮食出口由此猛增。德国工商业本来先天不足,农业却乘机迅猛发展。所以,在17世纪的工商业浪潮中,德国农业是“一枝独秀”。容克地主一方面农商并举,进行企业化经营,同时又改头换面,由收租的地主,变成农业企业家。这样一来,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不仅没有使德国废除封建制度,反而让容克地主坐收渔翁之利,实力大增,其统治地位稳如泰山。为维护既得利益,地主把农民圈在土地上,并用法律形式“再版农奴制”,规定婢仆及其子孙都是地主的财产,择业、择居、终身大事都得听凭地主的安排。
1806年,德法间进行耶拿大战,结果德国被打得落花流水,被分解为300个邦,军队仅剩1/5。普鲁士作为联邦中的成员国,被保存了下来,但却比原来减少了一半的人口和土地。军事溃败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经济上的劫难。由于拿破仑的贸易封锁,粮食出口不再可能,容克地主发家致富的生命线被掐断了;战争引起的混乱,使得商旅不安,工商业也渐渐开始萧条;巨额的赔款,对战败的普鲁士来说,就像是个无底洞,倾其所有,也不能填其一角。在工业世界的冲击下,德国似乎被现代文明所遗忘,被英法等国远远地甩到了后头。
落后就要挨打,面对失败,自尊的德国人不得不反思。他们明白,法国之所以胜利,表面看是其器械精良、国力殷实,实际上是它的经济制度,比“再版农奴制”要优越。“再版农奴制”已不合时宜,必须改革。不改革,农民没有自由,劳动力不能自主流动,发展工商业就找不到人手。就连当时政府官僚阶层也承认:“旧世界已失去魔力,不再适合我们,这个流尽鲜血的国家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得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进行更新”。既然封建制度迟早要被淘汰,那么就应宜早不宜迟。可是选择何种方式来达到目标呢?是通过革命的办法推翻现行政权;还是通过改革的办法缓和矛盾?首相施泰因的回答是:我们无需摧毁老传统,而只须对它进行合乎时代精神的改造。
1807年10月,政府颁布《十月赦令》,规定从1810年圣马丁节(11月11日)起,还农民自由身,允许农民自由移动与择业;无论贵族、市民、农民都可以分割、抵押、买卖土地。不久,国家又颁布《关于废除国有土地上农民世袭人身隶属关系的法令》、《二月法令》,进一步减少对自由的限制、禁止地主随意侵吞农民土地。农民有了梦寐以求的自由,自然欢欣鼓舞、拍手称快。可地主却眉头紧锁、闷闷不乐。过去他们一直把农民当摇钱树,可现在没了赚钱的工具,他们岂能善罢甘休。他们声称:“宁愿再吃三次败仗,也不愿要《十月赦令》”。他们千方百计地设置障碍,阻挠改革,并把施泰因视为眼中钉,不断向拿破仑进其谗言,指使普王将他免职。受战争影响,容克地主实力虽有所下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们依然是国家的中坚,他们的意见,上层人物不敢不听。改革的先驱者———施泰因,虽然豪情万丈,但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终因阻力重重而壮志难酬,1808年,逃往俄国避难。
1810年,哈登堡继任首相。他深知改革是大势所趋,但施泰因的前车之鉴令他也不敢轻举妄动。1811年,哈登堡采用折中的办法,颁布《关于调整地主和农民关系的赦令》,规定农民可用赎买方式来解除封建义务。农民要获得土地,要么放弃原土地的1/3∽1/2,要么支付25倍的年租。此法是改革派与封建势力妥协的结果,它如同在改革道路上,设置的一道门槛,高价的赎金,则是通行证。这道门槛一设便是40年,1850年3月,政府颁布了《赎免法》,减少了对赎买土地的限制性条件。普鲁士的农业改革,就此告一段落。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新生的资产阶级,因势单力薄,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能向封建势力妥协,一些积极的主张,因与地主利益相左,实施时便大打折扣。所以,普鲁士的农业资本主义道路,较为迂回、渐进,虽说保证了国家政权的稳定,但却不像英法那样来得直接、有效,经济发展,也比别国慢了好几个节拍。不过,历史的车轮不可逆转,新生事物一旦破土,就注定了要开花结果。改革后,农民成了自由劳动力,潜能得以释放,不过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依然是容克地主。1815-1847年,他们得到了1854万塔勒尔的赎金,《赎免法》颁布后,又给他们带来了1950万塔勒尔的收入。巨额的财富,转化为原始资本,资产阶级化的容克地主,又开始投资于农场、工厂、矿山、铁路,成了真正的资本家,普鲁士最终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此后,其工商业日益繁荣、国力与日俱增,在德意志联邦中,与没有变革的其他成员国相比,它实力最强,为日后统一德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