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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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听证:总是那些理由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成广 本报记者 陈强

  ■本报福州1月17日电

  尽管应邀前来听证的21位代表来自五湖四海,许多人互不相识,但在昨天举行的福建省春运公路客运价格听证会上却不约而同地分成了两个阵营:一边是由3位运输业的经营者代表组成的“甲方”,他们坚决支持省交通运输协会提请的关于春运期间票价上浮40%的方案;另一边是包括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普通消费者等在内的18位代表组成的“乙方”,他们从不同方面对提价方案提出质疑,建议提价幅度不宜太大。

  “甲方”代表认为,运输企业自负盈亏,其价格必然受供求关系的制约。由于春运期间的投资大,包括各类安检设施投入、人员投入以及车辆安全投入等均比平时高得多,另外,春运期间客流的单向性以及为缓解客流问题须从外地调车等因素所造成的成本增高,春运价格必须上调才不致于亏本。

  “乙方”代表、省总工会的陈赛玲说,春运提价应充分考虑到经济弱势群体的承受能力。她为此在听证会之前做过相应调查,其走访的职工以及外地民工均反对提价,只有少数人建议要控制提价幅度。鉴于春运期间确实难免存在客流单向性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增高问题,她建议,春运客运提价幅度省内应控制在5% 10%,跨省应控制在20%以内。

  部分代表对省交通运输协会提出的全省统一提价的做法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提价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线路、不同时段区别对待,而不是规定一个统一价,那些并不存在客流量大等问题的线路不应提价。对此,“甲方”代表、来自泉州市运输公司的张以平也认为,不同地区其春运客流量有较大区别,像侨乡泉州,由于外来打工者较多,其所造成的压力以及各种成本增高比其他地区大,因此,政策上应该给予适当倾斜。而时间段上也应不同对待,像石狮市,由于外来打工者有35万多,他们在规定的春运时间之前就带来很大压力,因此,石狮市计划提前进入“春运”。

  来自三峡库区的沈小云作为消费者代表应邀出席听证会。沈指出,往年春运期间伴随着价格的提高,服务质量却在下降。价格应该与服务成正比,运输部门想提价,必须是在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

  省消委会代表段建平在听证会上提出,政府所规定的最高限价,本应是价格的最高限值,然而,营运者在实际施行的时候却往往把最高限价作为其营运价格,很少有低于“最高限价”执行的。对于消费者而言,这样的“最高限价”岂不是成为一种欺诈?

  针对省交通运输协会将“维护客运市场正常秩序,打击宰客现象”、“促进春运安全,避免由于旅客滞留而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等列入春运提价的理由,福建电视台记者卫小林在听证会上指出,这些“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因为这是运输管理部门应尽的职责。

  整个下午的听证会尽管争论激烈,但没有结论。主持听证会的福建省物价局官员表示,代表们如有补充意见,可在未来4天内以书面方式递交。物价局将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期出台有关春运运价上浮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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