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尽管官司法院判俺输了,可是我们指出的问题,银行正一条一条地按照我们的起诉要求在改。”
张捷对本报记者谈起历时一年半的“牡丹交通卡官司”,语气很平静。
不为媒体和公众所知的“牡丹交通卡官司”,是张捷和北京实现者律师事务所胡希平律师一起打的一个“公益之诉”,这事牵扯到了北京所有有“车本”人的利益。
“牡丹交通卡”,北京人很熟悉。全市200多万拥有“驾照”的司机,每人都必须办一张牡丹交通卡。有关部门要求办卡的理由是,为了方便违章司机在银行缴纳罚款。据说原计划要在全国推广这个经验,因为这个诉讼无限期推迟了。
张捷以一个持卡人的身份分析认为,“牡丹交通卡”以及领卡时签的格式合同存在六大问题:不许挂失;机器故障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要求持卡人必须在活期账户保留10元以上余额;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密码安全问题;卡上不载有客户服务电话等。这些法律上的“瑕疵”,侵犯了持卡人的财产安全。
2000年6月,他们起诉了发卡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然后等待立案,一年后,一审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起诉。2001年12月,一个简短的开庭后,张捷接到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张捷有心理准备:“这是意料之中的判决结果。其实,这个案件能够立案,能够按照法律程序走这么远,都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中间有一个小插曲:知道了这个案件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进行了一个“模拟法庭审判”,学生们判这个官司的“原告”,也就是张捷他们赢了。现场评判的张捷说:“不要仅看法律的表象,还要看到银行卡技术层面的内因。”
懂银行卡的相关技术,这是张捷要出头打这个官司的原因。大学他上的是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参与过一些银行卡系统的设计工作。“做卡这么多年,一看到这个卡,我就想打官司了。自己懂技术还不站出来的话,有些不像话了。”
针对“打这个官司是不是为了出名”的记者质疑,张捷说:“如果靠这个官司出名,给我带来的直接好处并不多,反而把原来做卡积累的关系弄僵了。”
作为律师的张捷,没有受过一天法学院的教育,1998年拿下了律师本。这是因为他毕业后自己创业时,经历了一个官司。“当时,懂技术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却不懂技术。懂技术的我为什么不能把法律也拿下?”
他认为,这样的出身一方面使得他没有校园派的法学理想,更加务实;另一方面,“我打诉讼不占优势,在政法界,我没有师生圈子,也没有校友圈子。”律师只是他的身份之一,现在他更喜欢“为企业设计一种制度”,在合同文本、证据体系方面,避免企业打伤神费力的官司。他说,这是非诉讼业务。
好在打官司不是张捷生活的全部。留着“北京板寸”的张捷说:“俺老婆知道这事以后说,值得做。人总得干点不只是为自己的事情。”有些奇怪,北京101中学毕业的张捷,喜欢“俺”这个太底层化的用词。
他说,俺的书架上,技术方面的书更新太快,都处理了,跟废纸一样;法律方面的书,可以放一放;最近俺读法理的书,比较多。
在这个中科大毕业的年轻人眼里,“法是一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