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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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
烟花爆竹考验城市素质

本报记者 黄勇

  ■本报合肥2月17日电

  从完全禁止到部分放开,再到实际上的无法控制,烟花爆竹是否禁放,在今年已经成了一个陈旧的话题。在不同城市,烟花爆竹的燃放所造成的不同结果,使人们不禁要追问“为什么”。

  今年春节期间,安徽省合肥市的管理部门破天荒地在大年初三召开了防火紧急会议。当地电视台从除夕之夜开始,连续不断地打出“燃放烟花爆竹小心火灾”的提醒字幕。来自合肥市消防部门的统计,自农历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三,短短的四天时间,该市共发生火灾近400起,创下了该市火灾发生频率的新纪录。其中,90%以上是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除了难以统计的财产损失,还造成了1人死亡、数人受伤的惨痛后果。

  北京市卫生局对北京28家医院进行了统计:从大年三十晚开始到初一早晨,一夜之间,就有114人因燃放花炮受伤。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各地损失越来越大的原因之一,是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疏于管理。结果造成大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充斥市场。

  据不完全统计,合肥市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一,有100余名男童被爆竹、烟花炸伤。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院烧伤科,记者看到一名小男孩右手被炸,医生正给他上药。他忍着疼痛说:“我到大姨家玩,见好多孩子放爆竹,就凑上去看,有一串爆竹点着了,但还没炸响,结果爆竹突然爆了,我的手就成这样了。”他刚包扎结束,又有一名男孩被其父母带进来打针。只见他前额的头发全烧焦了,手炸“糊”了,一只眼睛也受了伤。他父亲说,家里买了那种捆状烟花,点燃之后,只响了一两声就哑了。儿子好奇,就将烟花搬到太阳光下,结果过了一段时间,烟花受热自燃,顿时火光喷涌……

  在缺乏严格安全规范标准的背景下,生产厂家因利益驱动,将烟花爆竹产品个儿越做越大、火药越填越多,“杀伤力”越来越大。结果导致燃放者即使是在开阔的非禁放区燃放,还是频频发生事故。

  合肥市一位中年男子因放一种又大又粗的“开门炮”,右手3个手指盖被炸飞。在北京,放炮者多是伤在眼部和面部,也有胳膊被炸,造成骨折的。仅北京同仁医院就接收治疗了40多位受伤的病人。据了解,除夕前后,该院医生忙得不可开交,3个手术台同时运转,创下了一夜做20多台手术的纪录。

  面对如此混乱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市场,一些城市的管理显得或薄弱、或无奈。作为管理老套路的防伪标签今年被广泛使用,但因缺乏“组合”的管理手段,贴完标签了事,结果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摊贩们从正规渠道进些正品货做招牌应付检查,大量沿街公开出售的却是没有安全检验、没有生产厂家、没有商标的“三无”产品。

  面对除夕前后突发的大量火灾,众多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现状,同样令人担忧。在合肥市,消防站和消防栓的数量不足国家规定标准的一半。专家告诉记者,合肥市消防设施的建设水平在全国居于中游,而在全国范围内,消防设施能真正全面达标的,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合肥除夕前后的两场大火,造成近千万元的惨重损失,最重要原因就是火灾现场居于城郊结合部,附近根本没有消防栓。

  来自上海的消息却让人佩服,令人深思。今年,上海的工商和消防部门以全天候、地毯式的监督方式,严防死守,与不法商贩耗时间、比耐力,硬是将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管理得无法动弹。上海除了极少量的险情,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酿成火灾事故。上海方面的体会很朴实:管理的道理大家都懂,现在管理是抓落实、抓行动,从问题的源头抓起。几天的辛苦,换来的是人们长久的平安。

  烟花爆竹对人们生命财产的危害,直接而又剧烈。城市应该尽快加大力度,创新管理手段,健全基础设施,提高对包括烟花爆竹在内的所有危害、灾险的预防与控制能力,这应该是城市素质优劣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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