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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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宾馆入住要签“不平等协议”

 

  新华社西安2月24日电(记者陈钢 陶明)顾客到宾馆住宿,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200元以上的现金必须在宾馆服务室寄存,否则如果物品丢失,责任全由顾客本人自负,而且顾客要在店方据此印制的《敬告》上签字,不然就不能住宿。这是记者近日在陕北靖边宾馆遇到的怪事。

  2月23日下午18时左右,记者来到靖边宾馆登记住宿时,总台服务员收完押金后拿出一份上述《敬告》让记者签字。

  记者觉得这样的规定是店方推卸保证顾客安全的责任,而且记者随身携带的采访、发稿设备虽是价值数万元的“贵重物品”,但要随时使用,没法寄存。于是声明:自己的物品只能放在房间,店方应该保证安全,这样的规定不能签字。

  服务员回答说:这是宾馆的规定,其他顾客都是签了字才住的,你不签我们也没办法。

  同在靖边宾馆住宿,做服装生意的西安人何女士说:“保证顾客和物品的安全是宾馆最起码的义务和责任,靖边宾馆强迫宾客签订这样的‘不平等协议’,让顾客负责自己的安全,没有道理。再说,这样一来让人感觉宾馆不安全,怎么能住安稳、住踏实?”

  来靖边出差的延安人延先生说,靖边所在的陕北因为有世界级的煤、石油、天然气资源而正处于西部开发的热潮中,迎接越来越多来自外地、外国开发者、旅游者已是“家常便饭”。作为国家“西气东输”重要基地的靖边县也已成为能源开发的热点县,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如果像靖边宾馆这样的宾馆服务质量不尽快改善,让顾客“高兴而来扫兴而去”,损失的可能不仅仅是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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