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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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的心理学逻辑可以休矣
刘海洋伤害黑熊与父母离婚有何因果关系

颜智华

  刘海洋伤害黑熊事件之所以被媒体炒作,主要在于犯罪嫌疑人刘海洋是一名大学生。大学生(包括大学及以上学历的人)违法犯罪的现象并不少见,于是总有人写文章探索其中原因。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形成了一个分析判定问题的现成公式:如孩子怕吃苦,一定是家长娇惯的;孩子成绩不好,一定是学习不用功;学生杀害父母,一定是家长教育不当……对刘海洋伤害动物事件,其行为发生的心理原因也总得“有个说法”。

  在阶级斗争为纲那些年,凡事都讲阶级分析,对青少年学生的言论、行为,总是从其家庭出身、父母亲(包括三亲六戚)的政治面貌方面找答案。这种阶级分析法随着那个政治时代的结束而废止了,但又出现一个新的逻辑:凡是单亲家庭(特别是父母离婚)的孩子违法犯罪,那一对离婚了的父母总得遭到口诛笔伐。

  笔者是中学教师,还在20年前,学校组织学生去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由一名少年犯痛哭流涕地控诉自己离婚了的父母亲,把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很大部分归咎于父母。20多年来,学校和不少教师,还有心理学专家,都乐此不疲地以此公式来解释青少年犯罪问题。还有教师在课堂上叫:“父母离了婚的同学举手。”理由是便于“对症下药,因材施教”。荒谬!学生父母离婚,是否属于个人隐私?隐私权该不该得到尊重?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权就是尊重和保护其人格尊严。

  刘海洋的父母如果没有离婚,我们的“心理学家”们肯定还会找出其他理由来解释他伤害动物的心理成因。试想,如果刘海洋没有伤害动物,他完全有可能被当成自强不息的典型,进行正面宣传报道(从小跟着单身母亲,经济困难,连吃冰棍的钱都没有,却考上了清华,并在竞赛中多次获奖)。

  其实,聪明人也有犯错误的时候,所谓“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讲的就是像刘海洋这种事情。而我们的媒体总喜欢夸大其词炒作一些没有必然联系的东西。对刘海洋,最重要的不是探究其行为发生的心理原因,比如父母离婚之类,而是尽力去挽救,毕竟他还年轻,以后的路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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