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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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华获得法律援助
南京新闻界和法律界关注下岗女工

实习生 贾舒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欲告丈夫重婚罪而又苦于无钱打官司的下岗女工赵丽华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南京律师表示将向她提供法律援助。

  2月22日,本版刊登了一篇题为《丈夫姘上三陪女欲告重婚却无钱》的报道,讲的是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下岗女工赵丽华,被丈夫骗去她三万元后,跑到江苏与一三陪女同居。她虽然掌握丈夫与别人非法同居的全部证据,却没钱去江苏打这场官司。

  昨天上午,江苏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新闻故事”专题栏目的制片人周云龙致电本报,说他们已经为赵丽华联系好了一位律师,希望本报能帮助他们与赵丽华女士取得联系。

  对赵丽华进行法律援助的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厉佳女士。

  据了解,江苏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宫必京与制片人周云龙亲自找到这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刘惠明。刘主任对此事十分热心:“我们所经常做一些法律援助的案子,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公益性的活动。做律师不能有钱才接,也不能有钱就接。而且,这也是涉及到我们江苏省的案件。”“之所以让厉佳代理此案,”刘主任说,“是因为厉佳律师在民事业务方面成绩比较显著,尤其对于处理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同时考虑到当事人赵丽华为女性,找一位女性律师可能也更方便。”

  随后,笔者与厉律师取得了联系。她说:“赵丽华的情况确实令人同情。而且她又是一名下岗女工,家境很不宽裕。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我们律师应该讲职业道德。”厉律师讲,估计这一案件的费用,如律师代理费等全部加起来会有5000元左右,他们会免收这一部分费用。但是诉讼费约800元需要预付,但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向法院申请减免或要求被告承担。

  江苏教育电视台准备下周同厉佳律师一起来京,帮助赵丽华来打这场官司。据周制片人讲,与厉律师同行的还有其台内的一名摄像记者和一名文字记者。

  通过本报,厉律师已与赵丽华取得联系,并开始了诉前的准备工作。赵丽华对此非常感动和高兴,不住地对关心她的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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