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8日

星期

   

经济时评
车税部分下调的刺激

鲁宁

  继年初部分轿车直接或间接下调售价后,从3月1日起,税务部门对部分轿车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起点做了下调。以夏利2000为例,最低计税起点从12万元降至9.7万元,一度有所回落的个人购车热受此刺激而再度出现升温。

  购车者都知道购车要缴税,但车税征收多年来透明度不足,多数购车者对车辆购置税的税种与税负并不熟悉。

  据报载,车辆购置税包括消费税5%、消费税附加2.5%、增值税17%和增值税附加2.5%,合起来税负达27%。由于购置税捆绑在出厂车价内,购车者往往没有直接感受。一辆普桑市场售价约11万元,扣除车商合理的经销利润和4道购置税,车厂实得8万元。一辆普桑在购置阶段的税负为两万多元。这笔钱看似由车厂上缴,实际仍等于由购车者承担———无非在征缴形式上绕了个弯。

  以上所说的车辆购置税还只发生在购车阶段。车要上路行驶,购车者还得再缴若干道税。所不同的是,此时计税的起点由实际出厂价(车厂实际所得)变成了以市场售价为起点。前文中税务部门降低部分轿车购置税最低计税起点所指的,正是上牌前由购车者直接缴纳的另一类车税的计征底线。

  算总账,购置税实际包括购车过程和上路前两个独立部分。也就是说,购车者明着、暗着支付的“总购置税”要达到百分之三十几甚至更高。

  纳税系公民或社会法人的宪法义务。依据现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按法律或行政法规征税。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购置税的合法性。不过,合法性有时并不代表合理性,依法征税与合理确定征税额度也是两个不能混淆的概念。仍以“总购置税”说事,税负如此之高,单从国家发展轿车产业、扩大内需的总的政策取向看,轿车消费环节的高税负就极不合理———“小政策”与“大政策”相互在打架。

  再作横向对比。购置税各国都征,但具体税种有多寡、税负比例高低悬殊。综合平均下来,美国为车价的5%、日本为6%、德国为7%……两相对照,咱国家的购置税实在高得离了谱。

  车市长期难以成为扩大内需的一个主力消费市场,直接原因是车价过高。

  不过,对所言的高还得做进一步分析。车价高包括出厂价、购置税和使用成本(指种种违法收费)的“三高”,这是一种综合性的高。以往,人们抱怨车价高,板子多半打在车厂的屁股上,难怪众车厂齐声喊冤:“‘黑锅’不该由我们一方背!”

  抑制个人轿车消费的高税负政策,长期未做大的调整,从政策的初期效果看,曾起到筹集政府资金的作用。发展到后来,负面效果超过了正面效果———造成车市难以扩大,轿车产业对上下游相关产业与服务业带动的边际效益难以释放。再后来,则演变为部门和集团的既得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之间的对峙与博弈……

  加入世贸组织迫使我们改变游戏规则。受进口车关税下调的压力,车价已开始下跌。

  此次下调部分“购置税”最低计税起点也与此有关。问题在于,以国家现有的财政实力,降“税”的步伐完全该迈得更快、更果断。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留学|人才|生活|图片|商店|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