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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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常委周晋峰委员:
有尊严地生存是每个人的权利

本报记者 潘圆 陈娉舒 刘畅

  “这是我听过的最真实的一个报告。”两会前刚刚听取了《重庆市关于困难职工调查报告》的黄济人委员感慨地说。他曾经到一个长年拖欠工人工资的矿务局考察,发现情形比想象的还要严重,无房户有1000多,其中有321户住在岩洞、窝棚里。

  当这种令人心酸的景象还在延续的同时,北京的一些商场出现了自动擦鞋器与爱心捐助箱。人们擦完鞋,可以自愿捐款。“实际上是方便地收集了人们的爱心。”这幕场景让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从1993年起即开始倡导光彩事业的周晋峰委员回味不已。

  这两个画面组合在一起,让我们看到了弱势群体在中国的境况,他们的困境正在引起社会的关注。我们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听到了政府保护弱势群体的强音,我们在议案、提案里看到了代表委员们一双双关注的眼睛。

  周晋峰委员指出,传统上人们所强调的公平,是你有能力干得多就应该拿的报酬多,但从社会资源分配的角度来看,有能力的人,即所谓强势人群所占有的社会资源也多,因而有必要给社会更多的补偿。

  他说,随着社会道德的进步,新的公平原则已经形成。赚得多纳的税就多,弱势群体买东西就应该比强势群体便宜。“这不仅因为‘有尊严地生存是每个人的权利’正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观念,而且因为强势经济实体要拓展市场空间,很大程度上依赖弱势群体利益的保障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打个比方,50元一张的公园门票,可以给弱势群体25元一张。因为如果50元一张,弱势群体可能根本没有消费能力,而25元一张则可以带动他们的消费,从而使整个社会受益。”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兼社会学系主任李强指出,我国官方的数据透露,目前在温饱线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约为2700万到3000万人,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口约为700多万。存在这么大的一个相对贫困的人群,不仅有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初衷,而且将为社会稳定带来隐患。贫富分化太剧烈,底层人群的基本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其犯罪概率就将急剧上升。

  有关专家强调,保护弱势群体,必须建立一种稳定机制,它一方面体现为由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种“上升流动”(即生活水平、职业地位、社会地位等的改善),而且也体现在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上,为此必须加强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坚持效率优先,在再分配领域则要强调公平,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方式调节收入分配。

  李强指出,关心、扶助弱势群体,不仅仅是政府要面对的问题和任务。西方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出力最多的往往是那些富人,比如财产主、企业主、各种慈善团体等。发达国家的企业日益重视塑造企业道德形象,以赢得更有利的生存空间。在这一方面,我国的企业还有待提高。(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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