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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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明天的钱今天赚

杨曲

  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终身消费卡陷阱多”。该市不少服务行业以一次性投资,终身打折、优惠的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推出各种终身会员卡、贵宾消费卡。不时有消费者买了卡成为会员,却享受不到承诺的服务,于是向消委会投诉。去年以来,仅“终身卡”消费的集体投诉,罗湖区消委会就接到四五起,涉及受害消费者上千名。

  “终身消费”是面向未来的消费,所以又被说成是“明天的钱今天花”———这话有歧义,容易让人理解为超前消费,其实它和超前消费正好相反,超前消费是花明天的钱,“终身消费”则是为明天花钱。姑且借用这种说法,“明天的钱今天花”是对消费者而言;对企业来说,则是“明天的钱今天赚”了。

  “明天的钱今天赚”,如果理解为满足消费者的预先消费需要,那么作为一种经营方式,似乎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消费者的一次性投资虽然给在你手里,但你实际上还远没有赚回来,还需要明天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通过明天的劳动把钱赚回来。在你赚回来之前,那钱实际上还是消费者的。

  “终身消费”只是一种承诺,能不能兑现,就只能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了。广东某度假山庄高价推销其“会员证”,可买到手里成为贵宾会员者,随即发现对方许诺的近百项优惠服务无法兑现,所谓“大自然氧吧”、“森林浴运动场”、“风情傣家楼”等等连影子都没有,“门票收入40%进行分红”也如水中月镜中花。广东南海“麒麟温泉”推销“麒麟贵宾证”,承诺可谓天花乱坠,而花200多万元购买了500多张“麒麟贵宾证”的56名老人却“竹篮打水一场空”(2001年12月4日《羊城晚报》),不仅大部分承诺成了空中楼阁,而且该温泉连采矿许可证都没有,水温离温泉标准差得很远,以至于要用锅炉加热。当然,这些都是不大成功的事例,不过,成功的事例恐怕要等“终身”成为事实之后才能举出。

  承诺需要用商业信用来保证,没有信用保证的“承诺”一钱不值。深圳美力都市健身俱乐部出售终身消费卡,上百名消费者一次性交付两万元成为该俱乐部的“终身会员”,期待着每次健身都可享受5折优惠。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消费,该俱乐部已人去楼空,还拖欠着70多万元的场地租赁费和员工近10个月的工资。“会员”们健身不成,连钱也拿不回来了。投诉到消委会,因找不到老板,消委会也无法协调,只好让消费者到公安机关报案(4月2日《羊城晚报》)。

  明天的钱如果真能今天赚,企业当然求之不得。市场经济竞争激烈,能赚到今天的钱已属不易,倘连明天的钱一块儿赚进来———竟有此等好事,企业何乐而不为?但在“终身消费”中,消费者期待与企业双赢,只怕是一场春梦。没有信用保证的经营项目姑且不论,便是企业有诚信之心,无骗人之意,其经营前景如何,谁又能说得准?企业难以终身,消费怎会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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