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6日

星期

   

看到就说
成功者在文化中垄断了快乐

马少华

  4月13日《有没有成功以外的幸福模式》一文触动了我的一些想法。

  “我平庸,我快乐”之所以引起激烈的争论,“平庸快乐”之所以与“成功快乐”狭路相逢,形成让人非此即彼地作出选择的态势,可能是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环境中,确实缺少“平庸快乐”的范本和体验;我们的社会生活,确实缺少“平庸快乐”的条件。大家眼里瞅着的都是成功的人才快乐呢。因此“平庸快乐观”与其说是一种要人放弃成功的“反潮流”观念,不如说是探向每个人内心的究问:假如平庸了,我还能快乐吗?

  我羡慕成功者,也羡慕快乐者。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贪婪:鱼与熊掌都想要。但是,在逻辑上,我却不得不承认:成功只能属于少数人;但快乐却应该像阳光一样为大多数人享有。否则这个难得有人的星球就太悲惨了,人生就太悲惨了。因此,在逻辑上不能否认“平庸的快乐”,尽管大家都愿意快乐并加上成功。总之,快乐不应该太稀缺,不应该对它限定太苛的条件。

  我们这个时代和社会鼓励竞争,竞争不仅是一种市场规则,而且成了一种伦理,一种品评人生价值的标准。对前者我认为完全可以接受,对后者我认为应该有些许警惕。我觉得,如果你不能改变大多数人的生活,也就不能否定大多数人生活的意义———包括他们的快乐。

  在这个社会,“要成功”的声音太响了,以成功直取快乐的范式太突出了,因此就可能忽略了“不成功”的人们的快乐需求,一种基本的快乐需求和权利。比如张大民,给他一间房子他就快乐了,但得到一间房子的要求,需要以“成功”来获得吗?我们离普遍富裕的水平还有距离。所以,一些本来可以由社会进步和普遍富裕给人带来的快乐,不得不寄望于个人的成功。《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让我最赞成的地方,是它肯定了最困顿的人快乐的价值。否定这种价值,就可能让许多人没法活。

  正是因为这个社会的主流文化是竞争性的,因此成功者不仅是社会的偶像,而且成功者在文化中垄断了快乐———一种只有成功者才快乐的文化。这样的文化浸润人心,其直接的结果,就只能是减少社会中快乐的人与快乐的量。

  在这样的文化中,我们再也不能理解许由不愿意当皇帝的快乐,体会不到陶潜放弃官场逃奔回家的快乐,体会不到七仙女下凡嫁给一个种田农夫的快乐。就是说,我们已经不再承认那些与权力、金钱不相干的快乐了。我们逐渐失去了这些“平庸快乐”的范本和体验,大多数平庸的人,也就可能失去快乐。

  一个人如果不成功就实在不能快乐,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是,如果文化告诉他,他没有资格快乐,这就是文化的责任。

  “我平庸,我快乐”本身不等值于一个“只有平庸,才会快乐”的判断。它并不提倡平庸———它什么也不提倡。他只给平庸者一个快乐的理由与空间(成功的人,连这点都不肯给别人吗?)。我理解,它只不过是想让快乐的人更多一点罢了。当然,这难免也会让有些人觉得这种快乐观妨害了他们家孩子成功,而后者才是实在的。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留学|人才|生活|图片|商店|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 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