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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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公安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在濮阳建成
干警执法 没人再敢乱插手

本报记者 唐为忠

  派出所所长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可以使一起案件从重或从轻发落。这种情况在全国并不罕见,但在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市区分局,上至局长下至一般民警,都失去了这个权力。

  截至目前,该局在全国率先开发成功的公安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已经运行了近5个月,没有一起案件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撤消,濮阳市区人民检察院甚至认为,“已很难挑出问题”,而老百姓则赞扬其为花钱请“包拯”,自己贬一级。

  这套使干警“自贬一级”的系统,就是将公安人员的执法活动置于互联网的监督之下,通过执法信息和执法活动的随机互动、以及计算机自动化优势,依照法律法规,以逻辑方式对违反法律和法律程序的行为发出警告或拒不执行,彻底打消掉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它主要由刑事执法、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公共场所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暂住人口管理、法律论坛、法律法规库等组成,几乎涵盖了公安执法的所有方面。

  根据系统规定,从户籍警到局领导,该局的280多名干警,都只能依据自己的权限在互联网上处理案件及其他执法活动。无论办理什么案件,整个过程都将输入系统,由系统出具案件受理、立案等一系列法律文书,法制部门和局领导也必须按照权限将自己的意见输入系统,实现法制审核、审批自动化。同时,系统还对办案人的执法情况自动进行评判和排名,优者加分、差者扣分。系统中所有的法律文书和审批意见都将作为档案永久保存。

  “这就意味着,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执法不严、办案不力的现象将受到根本制约。”分局法制室副主任郜浮涛对记者说。

  他以5月10日发生的一名男子调戏女店主并砸坏店内设施,最后被行政拘留15天的案件为例,详细演示了这套系统的功能。

  如果派出所所长受人之托,企图将此案束之高阁行不行?郜浮涛点击了一下鼠标,屏幕上立刻出现一串红色名字,那是系统在警告他们,某某案件如果再不办理,系统将对其进行扣分处罚了。郜浮涛告诉记者,民警受理的案件都必须进入系统,无论案件到了哪个部门,如果逾期不办,系统都会自动对经办人发出警告并进行通报。

  能不能将行政拘留改为罚款?郜浮涛告诉记者,拘留15天的处罚是由电脑根据法规自动生成的。谁将其改为罚款,电脑就将发出警告,并对其进行扣分处罚,上级也会追究。

  当案件到了局长那里,他可不可以做点手脚?分局副局长赵玉孟为记者进行了演示。他键入密码进入自己的电脑,然后进入该案的各个流程,无论他怎样点击鼠标,都无济于事。他告诉记者,即使是民警的审理记录,经过当事人签字画押进入系统后,上至局长下至民警本人,都只能复制,无法进行修改。

  那么,能不能将案件从系统中删掉?赵玉孟介绍说,按照系统设置,公安局无法删除任何进入系统的案件。

  赵玉孟告诉记者,这套系统不仅提高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同时也大大加快了办案速度。“以刚才所举的调戏女店主案为例,从受理立案调查到开具《告知权利通知书》、《告知听证权利通知书》,从填写《治安处罚审批表》到开具《治安处罚裁决书》,要经过6个法律程序,写大约15页法律文书,两名民警需要一天时间才能办完。这次在网上结案,只用了20分种”。

  据统计,濮阳市公安局市区分局去年治安案件立案900余起,而今年前4个月,治安案件立案已超过600起,公安人员执法办案的效率和积极性都大大提高。

  濮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区分局局长李富兴告诉记者,2000年和2001年,市区分局在河南省公安厅执法质量评比中,已连续两年夺得全省第一。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使用,更是一次质的飞跃,它不仅可以随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偏差,而且还对每一个民警和单位的执法情况自动打分,自动列出排行榜,并与奖惩挂钩。

  “我这个局长比过去轻松多了!”他说。

  据悉,该系统已由河南省公安厅正式向公安部申报“金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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