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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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
司法局司机撞车又打人

 

  本报长沙6月2日电(记者刘晓燕)今天下午1时,记者接到电话,说浏阳市司法局的人开着警车撞了人后还打人,围观群众很气愤。

  下午3时,记者赶到现场。在司法局斜对面200米左右处,围着一堆人。肇事的车不在现场,被撞的人已被送往医院。

  受害人亲属何长国告诉记者,6月2日上午10时半左右,他舅舅黎书文在菜市场买完菜,骑自行车由南往北逆行回家。司法局一辆车牌为湘 A-D038警的桑塔纳轿车由北向南行驶,撞了黎。

  围观的群众说,除了司机,警车的副驾驶还坐了个女的。一个目击了整个过程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告诉记者,汽车先撞着自行车,右后车轮轧上了自行车的前轮。骑自行车的从车上跳下来,跑到警车副驾驶门边,这时汽车停住了,骑自行车(黎书文)的想拉开车门,拉不开,便用脚踢门。司机从车里下来,抱住黎往后推,一拳打着黎的嘴巴,打了几拳。黎被摔在地,嘴巴出血。司机用手抓他,被黎咬了一口。之后,两人没再动手。

  那个小学生还告诉记者,他看到黎朝汽车车盖处吐了好多血。在黎书文亲属拍的照片上,可以看到车盖上沾着不少血点。

  何长国同记者赶到浏阳市司法局,得知车牌为湘 A-D038警的车确系司法局所有。一个穿暗紫色 T恤的中年男子出现,对记者的提问说不清楚。他走近何长国,说不要让媒体介入。后记者了解到,这名男子是司法局宣教科的。

  在司法局呆了10分钟左右,司法局局长陈海波、政法委副书记和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赶来。

  陈局长介绍说,开车的是临时聘请的司机卜海。他上午11时40分路过现场,已有一副局长在处理。陈局长对当事人说:“如果司机违法,要严格依法处理。如果受伤了,请先去医院。如果这事没有依法处理,你来找我。”陈局长说他们俩一直做工作,但是当事人不听。直到下午2时半,当事人才同意去医院。他们便用肇事的警车将他送到医院。陈局长说卜海已被民警带走。

  在公安局,卜海一再说,“不是我撞他,是他撞我”。他说黎书文手推着车,故意撞他的汽车,撞在汽车后门的位置。车停住后,黎用手砸玻璃,用脚踢门,并砸碎了挡风玻璃。

  开始,卜海说没打人。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他说打了一拳,因为用手去拉黎的时候,黎咬了他一口。记者看到,卜海的右手腕处贴了一块胶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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