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崔丽
通讯员矫杨)广受关注的“红豆”涉嫌猥亵儿童一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因此案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庭审未公开。
“红豆”本名王利勇,系北京金轮影视文化艺术公司签约歌手,一直活跃在流行歌曲舞台。其演艺生涯因涉嫌猥亵儿童发生变故。
今年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利勇涉嫌猥亵儿童一案。据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王利勇于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间,以玩游戏、钓鱼为名,多次将多名男学生引诱至其家中及宾馆客房内,对他们进行流氓猥亵行为。
2001年12月17日,王利勇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王利勇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法学界人士指出,猥亵儿童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儿童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侵犯的对象是年满6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童、女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猥亵儿童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据此分析,如果“红豆”猥亵儿童罪名成立,他最高将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