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6日

星期

   

围绕3000万元灭失贷款 企业银行欺骗套着欺骗
河北律师状告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本报记者 许海涛

  3000余万元已经灭失的贷款,经过农业银行河北新乐支行包装,俨然成了债权,并被转让给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长城方不甘被骗,与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签订全风险代理协议,将农行河北新乐支行诉至法院。

  开庭前,长城公司与农行私下和解。已经垫付诉讼费用的百盛律师事务所认为,自己被晾在一边,遂以故意违约为由,将委托人长城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付违约金608.8万元。

  3044万元灭失贷款“还魂”转让

  河北莫迪制鞋有限公司是这起律师状告委托人纠纷案的源头。

  莫迪公司是河北省新乐市一家合资企业,1991年4月成立,拥有数千万元资产,主要生产旅游鞋。由于经营不善,几年间企业陷入困境,亏损严重,资不抵债。

  1999年8月,新乐市人民法院裁定该企业破产还债,并成立破产清算组。据统计,农行新乐支行是莫迪公司的最大债权人,莫迪公司拖欠贷款本金3044万元。

  同年9月20日,莫迪公司因没有申报年检,被石家庄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农行新乐支行对莫迪公司破产和债权分配没有提出任何书面和口头意见,3044万元贷款事实上已经形成呆账。2000年6月8日,莫迪公司全部资产被拍卖出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农行系统不良资产剥离收购工作。2000年3月,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与农行河北省分行达成协议,前者按账面价值收购后者剥离的不良贷款。

  按照剥离原则,呆滞贷款应由原贷款行逐笔确定其贷款真实性,并提供贷款企业1999年度年检营业执照,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企业正常经营证明。

  为了达到剥离目的,农行新乐支行故意隐瞒了莫迪公司已经破产的事实,向长城公司提供了伪造的莫迪公司正常经常的营业执照,同时启用了该公司已经作废并被新乐市人民法院封存的公章,在债权确认通知书回执上盖章。

  这样,莫迪公司已经灭失的3044万元农行贷款转让给了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2000年6月14日,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将收购资金拨付给农行河北省分行,省农行随后拨付给新乐支行。

  债权转让后,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开始向莫迪公司清收债权。此时,农行新乐支行仍隐瞒该公司已经破产的事实,陪同长城公司人员进企业讨债。直到2001年8月30日,莫迪公司破产程序终结,长城公司方知自己被农行新乐支行欺骗。长城公司多次交涉,要求农行新乐支行退还收购资金,遭到拒绝。

  资产管理公司维权,律师全风险介入

  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决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2001年11月,他们委托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对农行新乐支行债权转让纠纷一案进行调查,双方签订了全风险代理协议。

  与一般代理协议不同,全风险代理协议的核心,是本案诉讼费、上诉费、法院执行费、中介机构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负担,长城公司不预付任何代理费用。

  按双方协议,待3044万元转让资金执行回款后,长城公司从执行回款中按比例支付百盛律师事务所代理费。其具体比例如下:30%以下部分,付费15%;30%至70%,付费20%;70%以上,付费25%。

  为了防止一方违约,该协议规定: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中途终止合同,或未经百盛律师事务所同意撤回起诉,或私下与欠款责任方和解,视为总涉案标的全部追回,长城公司承担一切费用,并按合同支付全额代理费。

  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少林说,如果没有这一条规定,百盛所是不会受理此案的。

  这起代理费高达608.8万元的纠纷案成为百盛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工作。该所专门成立了以主要合伙人为主的代理小组,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取得详实确凿的证据,并邀请法律界有关人士多次对本案进行研讨、论证,认定农行新乐支行在此次债权转让中存在严重欺诈行为。

  2002年3月7日,百盛律师事务所在长城公司支持下向石家庄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农行新乐支行转让给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的莫迪公司债权行为无效,责令其返还收购资金,并按同期利率向原告赔付利息。

  根据全风险代理协议,百盛律师事务所为长城公司代缴诉讼费人民币12万元。

  然而,令百盛律师事务所始料未及的是,开庭前夕,长城方未经委托代理人同意,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其理由是,长城方与新乐支行上级行河北省农行达成一致,协商解决纠纷。

  4月16日,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为维护自身权益,起诉长城公司,要求其支付代理费608.8万元。长城公司随即提出反诉,要求百盛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30万元。

  委托人撤诉,律师被晾在一边

  2002年5月下旬,石家庄中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全风险协议是否反映双方真实意思,608.8万元代理费是否合法。

  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认为,全风险代理协议明确规定,委托百盛律师事务所代理长城公司与莫迪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告的对象是莫迪公司,而不是农行新乐支行。百盛律师事务所起诉对象错误,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百盛律师事务所认为,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实际上就是要起诉农行新乐支行:

  第一,在订立全风险代理协议时,莫迪公司已经破产,根本无法追讨债务;

  第二,该协议第3条规定,律师为追回欠款需要变更、追加责任主体,不属越权行为;

  第三,起诉农行新乐支行,是经过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同意的。

  而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认为,全风险代理协议有失公平。首先,长城方与农行河北省分行签订的《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是政策性极强的法律关系,长城公司在服从上级决定意见时承担巨大违约代价。其次,律师代理费与现行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相比较十分悬殊,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合同应视为无效。

  百盛律师事务所认为,在订立协议前,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深知其上级公司与农行的关系。正是由于长城公司决心打官司,百盛所才放心出钱、出人、出力,承担本案诉讼、执行等全部费用,所以其代理费要高于一般代理费标准。另外,这个收费标准是长城公司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示的,合理合法。

  贺少林说,这是一起典型的无视诚信的连环案:莫迪公司不讲诚信,借款不还欺骗了农行;农行不讲诚信,在债权剥离时欺骗了长城公司;长城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又不讲诚信,在委托追讨债权时欺骗了律师。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留学|人才|生活|图片|商店|绿网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