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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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还贷 情理之中
一封平常信为何受好评

本报记者 郑燕峰

  ■本报济南7月24日电

  今年大学刚毕业的谭丽华,到北京脚跟未稳,就给母校和贷款银行分别去信告知自己的联系方式,并承诺履行偿还助学贷款的义务。这封被她称为“情理之中”的来信,受到了银行和校方的好评。

  谭丽华是济南大学社科系文秘专业1999级学生。她在给助学贷款经办人王鲁其先生的信中写道:“我是济南大学今年的毕业生,也是借款学生中的一员,我毕业后从济南到了北京。如需要通知有关事宜,或我有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请发电子邮件给我(略)。现在,我的直接联系方式只有传呼(略)。……请您和所在的单位放心,我会按规定履行我的义务。我必须承认大学三年的学习生活正因为有了贵行的支持,才得以圆满完成。我本人对此无比感激,我非常愿意配合贵行规定的行为规范。”

  7月22日,谭丽华到一家电脑公司第一天上班,任计算机老师。之前,她曾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当晚,谭丽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7月4日到的北京,7月8日分别给父母、银行和学校发出了三封信。因为匆匆忙忙到北京,父母还不知道,怕他们担心,同时也怕银行和学校不知道我的去处。”

  “我这样做完全是在情理之中,借钱要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做人要讲信用。”她说。

  谭丽华的来信让从事助学贷款多年的王鲁其非常感动。王鲁其是山东省建设银行槐荫支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业务员。目前,该行共为1452名学生提供了助学贷款。

  “贷款合同中规定,学生毕业后应主动将联系方式告知银行。今年济南大学的毕业生中,贷款的学生有300多人。谭丽华是第一个告诉我们联系方式的,而且一打传呼就回。”王鲁其说,“以前毕业的学生没有一个主动留下地址的,有的学生找都找不到。”

  王鲁其说,2000年11月22日,小谭从建设银行申请了8000元商业性助学贷款。根据合同,借款学生每季度还利息124.2元,毕业两年后开始按月偿还本息。而现在,学生欠息现象比较严重。按规定应该一季度一还息,但是有的学生却拖欠1年多,其中毕业生就有70多人。

  他说,个别学生确实是因为经济困难还不起,但是也有一些学生是守约意识差,还贷意识不强。银行为每个贷款学生都设了账户,提供存折。按规定,银行在每个季度的最后几天扣息,但有时因为网络问题,个别学生存不上款就不再存了。有的存款月份不一致,影响扣息,有的学生甚至把存折都清户了。王鲁其说:“本来上个季度是6月21日扣息,结果我一直扣到7月10日才结束。”

  王鲁其对谭丽华的评价是:“这个学生守信用。”他说,在校期间,小谭就是按时还息,今年前两个季度的利息也已还完。

  济南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郑爱华分管助学贷款工作。他也收到了小谭同样内容的来信。他说,1999年建行推出商业助学贷款。开始时,学校和银行的积极性比较高,去年国家推出贴息助学贷款,学校又与农行合作,这两种助学贷款帮助了很多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他说,去年和今年,就有近500名有商业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

  但是,郑爱华也证实,部分通过商业贷款求学的学生,在毕业后还息情况并不理想。“有20%到30%的学生因种种原因不还息,未能很好地履行协议。”

  为了使助学贷款健康发展,今年学生毕业时,该校和银行联合给有贷款的学生一份通知书,进一步明确他们的义务,并且在档案中给用人单位一份学生贷款报告书,希望用人单位帮助学校和银行做好还贷工作。

  郑爱华说,新学期开学后,学校将以谭丽华为例,对学生加强信用教育。一方面,他希望社会不要歧视贫困学生,同时贷款学生应该主动履约,做个明理诚信的人。

  他说,学校已经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查询系统中,加挂了学生贷款信息以及还贷情况,为社会提供一份学生诚信档案。

  谭丽华的老家在山东威海农村。她说,现在学费高,父母供她和妹妹上学非常艰难。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也为了自强自立,她申请了助学贷款。她说:“贷款不还的同学毕竟是少数,可能有很多原因让他们不能履约,我相信他们会践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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