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当局一道“禁摩”令生出两个后果:停止摩托车入户,彻底打消市民买摩托车的念头;10万辆挂外地牌照的摩托车车主的利益,成为一项公共政策的牺牲品。
一纸红头文件,导致10万市民“痛心的贱卖”和商人“开心的收购”。
围绕摩托车的放与禁,对一座城市当属牵涉千家户利益的公共政策。读7月24日《中国青年报》相关报道,南宁市政府对此变了3次“脸”:先是有限地放,中间是彻底地禁,最后是禁上新牌外加牌照歧视。第一阶段以采用经济杠杆之名行寻租(城市增容费于法无据)之实,后两个阶段先是放任自流,然后是一刀切,推行公共政策随心所欲。
南宁市区100万常住人口拥有50万辆摩托车。两个数字至少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南宁的城市公交比较落后,迫使多数市民在上下班方便与交通安全的利益权衡中选择了前者;二是南宁市区的现有交通秩序之乱可想而知。
现状既如此,也不会有官员为以往的政策失误承担责任。就算有人肯负责,算历史旧账也无甚意义。平心而论,从减轻废气污染、改善交通秩序特别是从摩托车车主安全角度考虑,禁摩———即便采取分阶段禁摩,是必要的。不过,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禁摩的推行必须讲究艺术:一要人性化操作;二要同步解决市民乘车难。显然,南宁两方面都欠缺。
举个例子供南宁借鉴。浙江省绍兴市区去年9月起也全面禁摩(比南宁更彻底),地方当局的操作却很讲究艺术性———年初先造舆论吹风,3个月后,禁摩议案提请地方人大审议,通过后政府再正式发布禁摩令。
随后6个月的过渡期中,政府连做3件事:在各入城口设立摩托车寄存处,方便远郊进城上班的人们存车;开放城市公交客运市场,民营资本大举进入后,公交公司由一家发展到4家,车辆由200多辆增至近700辆。线路增加、班次加密、车况改善、运营时间延长,未等禁摩令正式施行,已有一部分市民主动改乘公交车上下班。
即便这样,政府仍未歇着。接下来又推出赎买政策收购城郊行驶的个体小中巴,鼓励4家公交公司把竞争的战场扩大到农村。到本月底,绍兴将成为国内第一座城乡客运全部实行公交化的城市。整个改造过程,政府没动用一分财政资金。尤其难得的是,原本靠政府扶持的国有公交,也在竞争中学会了自食其力。
拿南宁和绍兴比,两者的禁摩效果大相径庭。究其本质,反映出两座城市的管理者在行使公共权力时施政理念的差异:前者仍然表现出“我当家,我做主”———以权力为中心的惟意志论情结;后者则开始注重以市民为中心的施政民主。
本文所及的艺术绝非推行公共政策的一种技巧。它首先是公权行使者权力观进步的产物。不同城市的管理者对公权认识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不同城市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南宁与绍兴的确存在这样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