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部队是国家平时以预备役军人为基础,现役军人为骨干组建起来的,战时能迅速转为现役部队的武装组织。预备役部队是加强军队后备力量建设,解决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保障战时迅速扩编军队的重要组织形式。
中国古代就有预备役制度。清光绪30年,正式建立新军制,将兵役分为常备兵、续备兵、后备兵三种。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建有赤卫队、自卫军和民兵等组织。195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明确规定建立预备役制度。1984年重新颁布的兵役法提出,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兵役法规定,公民要依法服现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在规定年龄内要服预备役,服现役和预备役都是公民必须履行的兵役义务。
民兵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预备役训练期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预备役人员,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农村预备役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按照同等劳力的收入给予误工补贴。
预备役并非中国独有。二战后,世界许多国家走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的道路。前苏联的预备役规模非常大,20世纪80年代末曾达到2500万人。美国也一直强调预备役建设的重要性,把预备役作为战时扩充部队的首要来源。其预备役分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后备队,20世纪90年代约有180万人。
预备役部队,在现代国防和战争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时代发展,此部队的数量将逐渐增多,武器装备将不断得到改进,军事训练将进一步加强,与现役部队的差距将逐步缩小,动员速度将越来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