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8月24日电(记者李桂茹
通讯员车俏冰)深圳市地税局昨天向社会公布了该市划定的13类重点纳税人范围,对重点纳税人将建立档案和纳税编码。
深圳市划定的13类重点纳税人是: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个人股份占1%以上的投资者;个人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业主、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证券咨询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投资者;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私人投资者及建筑安装工程的承包、分包人;实行年薪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金融、证券、保险、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广告、供水、供电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足球俱乐部的教练、运动员及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一次性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个人;在境外公司中担当高层管理职务或作为董事会成员的外派人员等。
深圳市地税局称,对高收入行业将建立个人纳税编码,对单位以集体名义申报缴纳个税的纳税编码征管系统进行调整,符合建档条件的单位逐步建立个人纳税编码,将通过纳税编码系统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资料的跟踪管理。符合13项规定的重点纳税人,须在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之后,在年中、年底向税务机关申报其收入和纳税情况,从而实现双向监督,堵塞漏洞。深圳市地税局表示,要加快重点纳税人资料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软件系统的建设,履行好为纳税人的相关纳税资料进行保密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