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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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法律法规走进你的生活

 

  新法律法规同群众生活紧密相关,涉及计划生育、医疗事故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为品学兼优的高校贫困生设立“国家奖学金”以及规范企业破产等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段世文 邬焕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企业破产开始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医患纠纷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而社会抚养费用的征收将严格限定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9月1日起,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将给民众的生活带来积极的变化。

  9月1日起,恶意破产的企业,会发现自己的如意算盘要落空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这天起正式实施。破产被规范,我国在境外上市公司有关外汇收支行为也将被约束,国家外汇管理局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将进一步完善对境外上市所募集外汇资金的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配套法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9月1日起的施行,绝对算得上我国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基本国策将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得以推行和贯彻,既保护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也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超生等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并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在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同时,将给普通群众的生活带来福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由国家质检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9月1日起正式生效,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们不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被频繁推诿于医院以及商店、批发商与厂家之间了。

  在北京市借读的家庭9月1日起也将“减负”。北京市政府9月1日实行的《关于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规定降低借读费,其中小学降低300元,初中降低500元。一度引来众多埋怨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高收费问题,也终于有了个“说法”:9月1日起,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和车型划分标准,小客车的通行费由15元降到10元。

  另外,一些国家政策也将从9月1日起执行。对于我国高等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来说,9月1日是一个好日子:国家为他们完成学业而特意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在这一天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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