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谭新鹏)记者今天从国家统计局获悉,去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下同)用于广告和研发的费用分别为330.7亿元和265.9亿元,研发投入不及广告支出的8成。在工业企业每万元销售收入中,有35.3元用于广告,28.3元用于研发。
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在3万多户有广告费用支出的企业中,只有约1/3有研发投入;而在两万多户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中,一半以上企业有广告宣传方面的费用支出。
以医药制造业为例,2001年底,该行业每万元销售收入的广告费用大约是工业平均水平的9倍。从广告费用与研发经费的比例来看,对广告宣传的过分偏重非常明显。
饮料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和烟草加工业的广告总费用也出奇地高。尤其是烟草行业,在国家对其广告宣传加以限制的情况下,去年的广告费用支出仍超过17亿元。
负责此项调查的国家统计局工交司俞肖云认为,这一现象表明目前企业中存在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企业不是通过研发拓展产品,而是寄希望于广告,把自己的产品吹起来。
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更愿意将资金投向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活动。有数据显示,国有企业新产品产值的比例达到12.3%,比平均水平高出2.6%,由此,可看出研发投入对生产的直接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