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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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指定辅导教材问题解答

 

  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发行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陆续收到很多考生来信或来电询问教材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对问题较多之处汇总解答如下:

  会计科目

  1.在销售过程中给予现金折扣的计算中,是按应收账款总额还是按收入总额计算?答:一般来说,销售过程中是否给予现金折扣以及现金折扣的计算依据都是由购销双方约定的。

  2.教材第85页最后一个会计分录是否有误?答:该笔会计分录的金额是错误的,应当为15600,相应地,最末一行中已入库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也相应改为18000。

  3.教材第99页第8行中的12台是从何而来?答:该处为印刷错误,应当改为10台。

  4.第102页例19中的W2型机器是否有误?答:该处为印刷错误,应当为W5型机器。

  5.教材第123页所给表格中的数字合计2000000是否有误?答:该处合计应当改为1800000。

  6.教材第166页第8行及第22行的支付工程人员工资是否有误?答:应改为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7.教材第171页例7中所做的会计分录为何确认了累计折旧?答:对于该笔会计分录不应确认累计折旧。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确定的入账价值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因此该例中确认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34000元,不确认累计折旧。

  8.第229页第6行“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前提下”是否有误?答:该句话应当删除,因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这些费用的资本化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金额较大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9.教材第230页最后一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为股份的”与后面所讲述内容是否有矛盾?答:该句话中有印刷错误,应将“未”改为“末”。

  10.教材第239页第15行指出的“开办费”科目是否正确?答:应当将开办费删掉。

  11.教材第259页(二)中指出“转增后盈余公积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中,该比例是指转增前的注册资本还是转增后的注册资本?答:应当为转增后的注册资本。

  12.教材第275页中的第2笔会计分录是否有误?答:该会计分录中的“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销项税额)”应当改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教材第281页第2笔会计分录是否有误?答:该笔会计分录中“主管业务收入”应当改为“主营业务收入”。

  14.教材第十二章外币业务中在现行汇率法下为何实收资本的折算汇率用现行汇率?答:无论在何种折算方法下,实收资本均应以历史汇率进行折算,教材中第413页所给的会计报表有关项目在不同折算方法下适用的折算汇率表中现行汇率法下实收资本的折算汇率应当为历史汇率,而不是现行汇率,相应地在教材第417页所给的表格中实收资本的折算汇率亦应改为8,即历史汇率。

  15.教材第496页最后一个会计分录是否有误?第497页第3行中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答:教材第496页所给出的会计分录中,库存商品的金额应改为751040,长期股权投资应改为1130880;而497页所给出的算式中少了“-4320”,即原算式应当改为: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债务重组日的账面价值-转让的产成品的账面价值-应扣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普通股面值-支付的相关税费=2000000-600000-720000×17%-200000-4320=1073280

  16.教材第509页所给出的非货币性交易中应确认的收益的公式为何与《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中的公式不一致?答:《企业会计准则(2001)》非货币性交易指南中所给出的应确认收益的计算公式中并未考虑非货币性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但实务中出现了相关税费问题,因此在编写《会计》教材时,考虑了非货币性交易过程中发生相关税费的情况,给出了新的计算公式,而且新版的企业会计准则合订本中也将对此进行修订。但教材第520页给出例题的计算中出现了数字错误,应当改为:应确认的收益=(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计税价格×税率)=(1-480÷530)×40-(40÷530×350×17%)=-0.72(万元)相应地,甲公司换出资产价值总额也应改为498.78(万元);甲公司换入乙公司办公楼应分配的价值应改为152.69(万元);甲公司换入乙公司小轿车应分配的价值应改为101.79(万元);甲公司换入乙公司大轿车应分配的价值应改为244.30(万元)。与此同时,所做的会计分录中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及确认的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均应相应调整。

  17.第647页例2的第2行中是否有文字错误?答:该行括号内的“不同”应改为“下同”。

  审计科目

  1.教材第56页在谈及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违纪处理时,指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处分,是否存在逻辑上的错误?答:该段话丢掉了一句话,应该改为:对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处分;对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2.教材第129页所附的图示是否完全准确?答:教材第129页所附的图示中,框图“内部控制失效了吗”的左面箭头应为“否”,下面箭头应为“是”。

  3.教材第205页第24行的“审计规定”是否有误?答:该词应改为“审计程序”。

  4.教材第384页第24行的语句是否通顺?答:该句话丢了一个字,应在“一项”后面加“或”字,即“一项或若干项”。

  5.教材第404页第25行“(4)固定制造费用比重较大时销售数量发生变动”是毛利率波动的因素,但从一般意义上说,销售数量不应导致毛利率的变动,该说法是否有问题?答:应该将该说法中的销售数量改为生产和销售数量。因为按生产成本的性质将成本分解为变动成本和固定资产成本后,毛利率的计算公式可以简写为:毛利率=(售价-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售价。而在固定制造费用比重较大时,如果生产数量增长较多,则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变小,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会引起单位生产成本变小,会引起毛利率提高,反之则会使毛利率下降。

  6.教材第441页第24行“获取和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与本段的大标题“财务费用的实质性测试”不符?答:应当将“管理费用”改为“财务费用”。

  7.教材第516页第1行“检查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是否一致”令人费解?答:该句话中丢掉了“母公司”,即应该改为“检查母公司和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是否一致”。

  8.教材第634页给出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但并未说明应当如何填写,当出资人实缴的资产总额与其应当确认的注册资本额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填写?答:《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中,“认缴注册资本”栏按合同约定的某一股东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金额与比例填写;“实际出资情况”栏按验资时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填写。“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净资产”、“其他”栏分别填写各股东按合同的约定实际缴纳出资的方式及金额,“其中:实缴注册资本”栏填写各股东按合同约定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金额及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当合同或协议约定某一股东溢价出资时,“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净资产”和“其他”栏的合计数,与“其中:实缴注册资本”栏数字不相等,其差额等于溢价出资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如果合同未约定溢价出资,那么“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净资产”和“其他”栏的合计数,应与“其中:实缴注册资本”栏数字相一致。如果某一股东投入的资产总额超过合同约定的该股东应缴出资金额,超过部分不应体现在“实际出资情况”栏中,而应在“验资事项说明”中予以说明。《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中“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净资产”、“其他”栏分别表明的是股东的实际出资方式。“净资产”栏一般用于股份制改造或公司制改制等股东以净资产出资的情况。“其他”栏是指除“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净资产”以外的国家规定的其他出资方式。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

  1.第61页第6行的指出“为社会创造的价值(V)”是否存在错误?答:应该将V改成M。

  2.教材第91页第9行“大量使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好像与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之间没有关系?答:应该将付款结算方式改为收款结算方式。

  3.教材第210页给出的单利现值计算公式是以贴现法计算的,但从一般意义上讲的单利现值公式与此是否有差别?因为按该公式,如果i×t>1,则现值为负数。答:贴现法下的单利现值公式和一般意义上的单利计算公式有差别,一般意义的单利现值公式为p=s÷(1+i×t)但由于在财务管理中使用较少,较多使用的是如何计算贴现息问题,因此教材中未列示一般意义上的单利现值公式。

  4.教材第313页第20行括号内的“存款”应当如何理解?答:该处为印刷错误,应当将“存款”改为“存货”。

  5.教材第356页第三段给出的关于赎回价格的举例中是否存在时间错误?答:有时间错误,赎回期3年应当改为2年。

  6.教材第395页给出的长期借款税后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为何不是在计算税前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中将利息改按税后利息的方法计算?答:将计算税前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中的利息改为税后利息后,原税前资本成本计算公式的等式将不再成立,按该公式计算得出的资本成本将没有任何意义。

  7.教材第十章并购与控制中使用的现金流量与第四章投资管理中使用的现金量是否不同?答:并购与控制一章中使用的现金流量主体是企业和股东,而投资管理一章中使用的现金流量则是针对具体的项目,因此两者的使用主体并不相同。

  经济法科目

  1.第105页第12行“专职兼事”是否有错误?答:此处为印刷错误,应为“专职监事”。

  2.教材第173页最后一段中“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而第291页第6行中《证券法》规定的为核准,书中未进行说明,应当如何理解?答:由于《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不尽相同,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理解,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股份采用核准制。

  3.教材第189页指出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编制并予公告,是否有误?答:该处有错误,应为“四个月内”。

  4.教材第223页第18行和第19行指出“全体董事参加的董事会会议通过”是否应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答:这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特殊规定。

  5.教材第305页第10行指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起计算”,而教材第354页第3行则指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效期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下达核准之日起计算”,应如何理解?答: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对起始时间的计算不同,故有3个月和6个月的不同,考生应当依据不同规定理解上述时间段。

  6.教材第415页第22行、第23行指出“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以及第24行和第25行指出的“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是否有误?答:上述两段有误。22行和23行应当改为“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24行和25行应当改为“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7.教材第638页第5行指出“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5)出票人名称”是否有误?答:应该为出票日期。

  8.教材第658页第25行指出“会计报表由单位领导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是否准确?答:该句话应当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税法科目

  1.第46页(七)中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中指出,“按纳税人当月或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那么平均价格是以加权平均价格还是以算术平均价格计算呢?另外教材第123页关于自产自用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时是以加权平均计算确定的,而在教材中118页关于用于投资、抵债以及非货币性交易的应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同类货物的最高价格,这又该如何理解呢?答:教材第46页中的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是指加权平均价格;第123页中的自产自用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以加权平均计算确定是正确的;第118页中的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抵债的应税消费品,以纳税人同类货物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与第123页的规定不矛盾。第123页中的自产自用,实际上不是销售,但税法规定要视同销售纳税,这种情况下用平均价格;第118页中的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等,实际上是一种对外销售行为,为防止纳税人可能产生低价交换偷税,在这种情况下税法规定要按同类货物的最高价格计算。

  2.第112页第一段第3行指出,“每标准箱为5000支”是否有误?答:“每标准箱为5000支”有误,应为“每标准箱50000支”正确。

  3.教材第123页给出了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税公式,但按教材中表述,采用复合征税办法的白酒、卷烟应当如何征税?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有何影响?答:采用定额税率征税的白酒、卷烟,其定额征收的消费税,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没有必然联系,它是对数量征收,与价格高低没关系。在价格一定的情况下,只是利润减少。

  4.教材第157页第3段指出,受托方加价出售时,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那么在计算营业税时,是以差价直接作为计税依据,还是按扣除增值税后的差价作为计税依据?答:计算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如差价是不含增值税的可直接计算营业税;如差价含增值税,应将其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后才能计算营业税。

  5.教材第180页第1段指出,“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其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未满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依据有关规定,该期限为90天,请问应按何种期限处理?答:按2002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的规定,该期限“180天”已改为“90天”。

  6.投资企业以其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弥补亏损时,是否需要还原成税前利润进行弥补?答:按照现行规定,应将分回的税后利润还原后,才用以补亏。

  7.投资企业在其被投资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所获得的利润还原成税前所得补税时,是以被投资企业适用的减半税率还原,还是以被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还原?答:还原时以被投资企业适用的减半税率还原,抵扣税款时以被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抵扣。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企业来源于外国的所得应按分国不分项方法计算扣除限额,但教材第232页指出,“纳税人也可以采用定率抵扣的办法,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例扣除”,请问应当如何计算扣除限额?答:“限额抵扣”和“定率抵扣”是两种抵扣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用哪一种方法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考试时,一般没有明确告诉使用后者时,都应采用“限额抵扣”法计算抵扣限额。

  9.教材第283页和284页讲解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取得利润再投资退税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原本为出口企业(或海南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或农业开发企业),那么其外国投资者将分得的利润在原企业增资的,其享受的再投资退税率为40%,还是100%?答:退40%,还是退100%,关键是再投资是否是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如果只是追增资本,应按40%退税,而不管原企业是什么企业。追增资本不一定就是举办、扩建,只有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才能按100%退税。

  10.教材第504页最后一段指出,关税纳税义务人可以申请延长应纳税款的缴纳期限,如申请延长缴纳期限,是否还需要支付利息?答:支付利息是有规定的,但教材中没有介绍相关内容。

  11.教材第505页第8行和第9行给出了关税滞纳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但公式中给出的滞纳金征收比率含义未作解释,如何执行?答:关税滞纳金的征收比例,在实际操作中用的是1‰,但教材中没有介绍相关内容。(本文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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