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李佳路)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今天宣布,对IP电话等已经形成比较充分竞争的34项电信业务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介绍,在这些资费中包括,程控电话、窄带ISDN用户可选择服务项目功能使用费、电话信息服务费、语音信箱业务的开户费、月租费、改号改名费、记账式电话卡(不含IP电话卡)业务开户费、交互式会议电话业务接入费、国内、国际及港澳台智能网被叫集中付费业务开户费、国内长途、国际及港澳台通话费、SIM卡费、过户费、用户要求改号费、移动电话用户可选择服务项目收费、无线寻呼业务收费、电子信箱业务收费、因特网业务开户费、卫星移动电话业务收费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收费。
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还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
其中固定本地电话中的普通电话包月制月租费和“套餐”资费、本地移动载体上的公用移动电话业务收费等资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定价;固定本地电话的普通电话装机、移动工料费、手续费等资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