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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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
浙江企业借法打击“傍名牌”

本报记者 董碧水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行。深受“傍名牌”之苦的浙江企业今天在杭宣布,将借助新法对知名商标加以保护的有关条款,对目前中国经济界存在的“傍名牌”现象展开反击。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将率先运用《条例》,状告其认为是“傍”奥普之名成立的“奥普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傍名牌”是指某些不法商人和企业,在异地注册与著名企业字号或商标相同的企业名称,并在假冒产品的外包装或产品上故意突出企业名称,以此来误导消费者,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傍名牌”现象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是目前我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难点。

  浙江是这一现象的重灾地。据浙江省工商部门查实,迄今为止,在浙江已有“雅戈尔”、“杉杉”、“罗蒙”、“苏泊尔”、“奥普”、“报喜鸟”等30多家知名企业的商标和字号被他人恶意注册,令企业叫苦不迭,损失惨重。

  此次率先举刀的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是在杭的一家专业生产卫浴电器设备的企业,不法仿冒者首先在香港、深圳注册“奥普电器(深圳)有限公司”、“香港奥普电器有限公司”、“香港奥普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然后再绕个圈子在内地以联营厂、贴牌厂、生产基地的形式,把自己包装成“合法”厂商,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与杭州奥普相似的企业名与产品名,淡化产地和自己的注册商标,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杭州奥普在当地的分公司生产的“进口”产品,造成误认误购。

  据杭州奥普法律顾问叶志坚律师介绍,这些所谓的“奥普”公司都是无办公地点、无厂房、无生产设备的“三无企业”,根本没有任何生产和经营能力,他们所做的就是以“奥普公司”这一名称为诱饵,进行所谓的授权使用和OEM生产。据他们掌握的证据显示,仅浙江宁波、嘉兴市王店镇等处,就有多个厂家以深圳奥普、香港奥普等称谓制售与“奥普浴霸”混淆的产品,一年的销售额多达数千万元。

  据了解,针对“傍名牌”现象,工商部门也曾以“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打击,但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使得这一现象在各地屡禁不绝,甚至还有蔓延之势。去年6月,海尔、奥普、苏泊尔等9家知名企业为此专门汇聚杭州发出呼吁,要求国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国内的知名品牌。

  “以前打击‘傍名牌’现象,只能守在洞口,等制假者出来时偶尔打一下,而现在则可以直捣‘洞穴’,彻底清除这种不法行为了。”叶志坚律师认为,《条例》的实施将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傍名牌”行为。

  据悉,在杭州奥普成为首个运用《条例》状告“傍名牌”行为的企业之后,将有更多的浙江知名企业,全面向这种行为进行反击。

  (本报杭州9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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