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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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悖论随笔
是诡辩家还是辩证法大师
――谈“白马非马”悖论

撰文/沈跃春

  “白马非马”原是战国时期齐稷下宋国辩者儿说最先提出来的一个命题,后来经过赵国平原君家门客公孙龙加以发挥,并著有《白马论》,才在中国逻辑史上颇为引人注目。

  公孙龙是战国末年的一位“辩士”。在先秦思想史上,他是名家著名人物之一,“离坚派”的领袖,以“白马”、“坚白”之辩名垂史册。然而,如何评价公孙龙其人,却成为引起历代逻辑学者和哲学家们论争的问题之一。常常有人以为公孙龙主张的“白马非马”,这是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因而说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欺世惑众的诡辩家;也有人认为,公孙龙提出的“白马非马”就是辩证法,因此说他是一个杰出的辩证法大师。总的来说,历史上人们对公孙龙褒贬不一。褒他的人少,贬他的人多,甚至有人根据他提出的“白马非马”之说,给他编写故事,讽刺他是一个“好治怪说”的妄人。据说,他有一次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回答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说着就骑着马过去了。《唐宋白孔六帖》指出,“公孙龙常争论曰:‘白马非马。’人不能屈。后乘白马无符传欲出关,关吏不听,此虚言难以夺实也。”

  公孙龙究竟是诡辩家还是辩证法大师呢?仔细研读公孙龙留给后人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上述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并不符合公孙龙著作的原意。其实,公孙龙既非欺世惑众的诡辩家,也不是杰出的辩证法大师,而是一位因“白马非马”悖论而著名的形式逻辑学家。因此,如实评价公孙龙在中国逻辑史上的地位,就必须正确理解和分析“白马非马”悖论。

  从常识或经验的直观来理解,“白马非马”的确是一个不合乎常识或事理的悖论。因为常识告诉我们,白马显然是马,怎么可能不是马呢?难道公孙龙连这一点常识也没有?仔细研读公孙龙《白马论》一文,就不难发现问题并非我们依据常识所理解的那样。

  《白马论》开宗就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在这句话里,公孙龙首先从概念内涵的角度揭示了“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接着,公孙龙又以“求马”的方式,具体剖析了“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外延的不同。他说:“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这就明确地指出了“马”是包括“黄马”和“黑马”的,而“白马”则不包括“黄马”和“黑马”。换句话说,我们可以说“黄、黑马是马”,而不能说“黄、黑马是白马”。

  在《白马论》的结尾,公孙龙进一步分析了马“无去取于色”与白马“有去取于色”这一原则区别,再次论证了“白马非马”这一命题的正确性。他说:“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可见,公孙龙主张“白马非马”学说,并不是说白马不是马,而是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角度来强调和论证“白马”和“马”的区别。应当指出,公孙龙在论证“白马非马”的过程中,无论从概念内涵还是从概念外延上,都没有说“白马”不包括在“马”的外延中或“白马”没有“马”形的内涵。事实上,公孙龙还专门强调“白马”包括在“马”的外延之中。他说:“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非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就非常清楚地表明:任何马都是有颜色的,马包括各种颜色的马,所以有白马。马要是没有颜色,哪里还能取什么白马?

  常识告知我们“白马是马”,而公孙龙主张“白马非马”,这是一对互相矛盾的命题。然而,这一对互相矛盾的命题似乎都有一定的根据。尤其是公孙龙主张“白马非马”这一违反常识的悖论,其论证似乎又是合乎逻辑的。对此悖论,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呢?

  众所周知,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宇宙观,在如何对待矛盾的问题上持有对立的看法。悖论作为一种思维矛盾现象,是人们进行论辩的一种特殊的逻辑工具。从悖论出发,可以走向辩证法,也可以走向形而上学或诡辩。那么,公孙龙从“白马非马”悖论走向了辩证法,还是走向形而上学或诡辩呢?

  冯友兰先生认为,公孙龙关于“白马非马”及其论证,反映了辩证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的问题。公孙龙主张“白马非马”,当时及后来的许多人认为这个命题及其辩论是诡辩,因为在常识中,一般都说“白马是马”。冯先生说:“其实‘白马是马’和‘白马非马’这两个命题都是真的,并没有冲突。‘白马是马’是就马这个名词的外延说的;‘白马非马’是就这个名词的内涵说的。”“就逻辑学的意义说,公孙龙发现了名词的外延和内涵的关系。就‘马’的外延说,‘马’这个名词包括白马在内,但就‘马’的内涵说,‘马’这个名词指马的本质属性,和‘白马’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是有区别的。不能把这两个名词混同起来。这也是公孙龙的一个贡献。”然而,冯先生又指出,“公孙龙的确看到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矛盾对立的方面,看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差别。但是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并且把这一方面片面地夸大,因而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的方面,相互联系的方面。”“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可是,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

  笔者认为,“白马非马”是公孙龙得以成名的著名论断,从逻辑上说,“白马非马”悖论虽然违反常识,但是它既不是逻辑矛盾,也不是辩证矛盾,而应该被理解为合乎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命题。实际上,这样的理解正是我们正确理解和实事求是地评价公孙龙在中国逻辑史上的地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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