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25日

星期
 
中青在线小调查
  出国留学找中介,你最看重什么?
规模大
名气大
讲诚信,负责任
受理留学的国家多
签证成功率高
申请的学校排名靠前
服务费用低
咨询及出国后延续服务好

   

法眼
为未成年人避开制鼓掌

陈杰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在传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前,得知他读初中的女儿正放假在家,为了不让小孩面对突然发生的事实,办案人员改用同事名义把朱叫出来,当需要对朱家进行搜查时,检察官在搜查前想法将女孩调出,以避免搜查行为给小女孩带来伤害。这是江宁区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试行“未成年人避开制”后发生的一幕。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在搜查其住所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一般避开其未成年子女,以免给未成年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9月23日,《金陵晚报》在报道这一消息时说,到目前为止,江宁区检察院已在30多起案件侦查中实施这一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认为,江宁区检察院的这种做法体现了司法机关积极改革,尊重人权的意图。从“未成年人避开制”中,我看到了人性的闪光点。

  从心理学的规律看,当一个人突然面对一个不利事实,他内心所受到的刺激远远大于慢慢地了解事实的过程。对心理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突然面对家人被法律惩罚或者处置的局面,他内心的震动可想而知。虽然未成年人迟早会了解到家人违法犯罪的事实,但江宁区检察院的这一做法,已是对未成年人的尽力保护,它体现了检察机关注重人性的思想。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场面:当警察或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违法者或者犯罪嫌疑人执行抓捕、搜查或者执行刑罚时,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家人往往也跟着遭殃。当这种事实被搬到荧屏上时,编导们总是乐意将那些场面放大定格,不那样做,似乎不能体现专政的严肃性和典型性。

  其实,司法机关保护违法者的未成年家属,不仅是对未成年人本人精神健康的保护,同时也是对违法者的保护。即便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他也希望保护家属。因此,司法机关的此种做法,往往会对违法者起到教育感化的作用,既利于侦查,也利于改造罪犯。

  社会学家的调查表明,当未成年人遇到父母或者其他家人因违法犯罪受到司法处理的情况时,这些未成年人中的大多数会产生许多不良情绪,如恐惧、自卑,其中相当多的人还会受到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同伴的歧视,有的未成年人因此产生了对整个社会的仇视。但比起社会对违法者本人所受处罚的关注程度来,“问题家庭”未成年人的上述状况却很少受到社会的关注。

  从以往的实践看,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能时,更多地强调打击,与此相对应的是,司法机关的活动很少和“人性”联系起来。一个极端的例子便是:如果有人提及保护罪犯的权利,会有司法官员表示“惊诧”———怎么能保护罪犯呢?在他们看来,只要是违法犯罪者,就应当无情打击。

  应当说,随着近几年来法治思想的提倡,上述不正常状况已经开始好转。“法治”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注重平等。对于普通公民,法律讲求平等的保护,对于违法犯罪者本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同样讲求平等的保护。说得具体一点,就是对于违法犯罪者,除了法律确定剥夺的权利外,他的其他权利仍然应当依法保护,不允许有丝毫的侵犯。如果江宁区检察院能将这一做法的范围推广到所有的被侦查对象,而不是仅限于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家属,可能会产生更好的社会效应。

 

 

我想看评论

我要说几句--->>已注册用户

我要说两句--->>未注册用户

中青论坛所有内容只代表网友和读者的个人观点,与中青在线立场无关

 
频道导航:新闻|教育|留学|人才|旅游|图片|商店|网友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与镜像
中青在线及中国青年报地址 Add:中国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  邮编 P.C.:100702
电话 Tel:+86-10-64032233  传真 Fax:+86-10-64033792
WebMaste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