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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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保法”追不上推土机
野蛮施工还要毁坏多少文物

本报记者 潘志贤

  ■本报郑州12月5日电

  赵国妞伸出一双大手,捧起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馆员潘伟斌递过来的文物接收证明。“学过《文物保护法》后,我知道了这些宝贝都是国家的,把发现的文物主动上交国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位憨厚的农民说,“我不后悔。因为这些东西原本就不属于我。”

  赵国妞是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司赵村村民,也是该村出现哄抢文物以来村民自觉上交文物的第一人。

  11月初,司赵村有村民动用挖掘机在村东头岗上取土,目的是向京珠高速公路供土卖钱。谁曾想取土时竟挖出了大量古墓,一些村民随之哄抢了出土文物。

  11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市文物局负责人赶赴现场,着手对这批汉墓进行抢救性挖掘。据初步考证,此处发现汉墓24座、商代灰坑1个、战国遗址1处。

  文物考古工作者在进行抢救性挖掘的同时,积极向村民宣传文物保护法规。令人欣喜的是,当得知盗掘、哄抢文物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后,村民们便停止了盗挖和哄抢,并自觉配合文物工作者的挖掘工作。

  12月2日,村民赵国妞来到省考古文物研究所,送来了17件文物。在后来办理接收手续时,鉴定专家说,这些文物中有周代的簋、鬲和戈,还有西汉的灶、罐、仓、铜钱和铜镜,具有一定的考古价值。

  对赵国妞主动上交文物的举动,潘伟斌给予了高度评价,但也有深深的忧虑。他说,发现古墓缘于村民取土,根据法律规定,划定取土区时,有关单位应通知文物部门,可一直到文物部门接到举报,赶到现场也没人通报此事。“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所有文物都应上交国家,但目前仅有赵国妞一人主动上交。”潘伟斌说,“从这件事上看,《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任务还相当重。”

  早在此前的10月16日,有群众举报郑州市石化路施工中发现有陶罐等古物,文物考古部门赶到现场时遗憾万分,5座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汉墓被毁。

  短短10天后,石化路施工中汉墓被毁的余波还未平息,在熊耳河桥的施工过程中,又有3座汉墓被严重毁坏,一批有价值的文物流失,且去向不明。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张松林赶到后神情异常凝重,惋惜和痛心之情溢于言表。他说:“这个汉代墓葬群中的一座汉墓有耳室、仓库,在郑州市市区是比较罕见的,可惜现在已经被完全破坏。这几个汉墓中最有价值的陶仓也已经被破坏。”熊耳桥是目前郑州市保存最好的一座古代桥梁,历经沧桑,明清时代的龙凤花纹在桥墩上依然清晰可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地下有文物的地点施工,必须事先经过文物部门许可,但是一些施工单位没有这种文物保护意识。

  据了解,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东西大街在施工前都进行过文物勘探,是郑州市近年来保护文物的成功典范。

  张松林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市政施工两年来已有五处墓葬被破坏,其中最珍贵的是一座唐代的墓地里存有完好的唐三彩,等到他们得到消息赶到施工现场的时候,只剩下一堆碎片了。“文物永远不可再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张松林痛心疾首地说:“真不知道野蛮施工还要毁坏多少文物?”他强烈呼吁有关各方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建立城建施工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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